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潘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潘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尹建春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4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八、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4年陆续颁布或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八项准则,其中前七项准则本公司于2014年7月1日开始实施。上述会计准则的变动,对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不大,具体说明如下:
(一)长期股权投资
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所述情况,对合并财务报表无影响,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1)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
(2)因处置部分投资等原因丧失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
(二)离职后福利计划
本公司根据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重新评估职工薪酬安排,发现不存在设定受益计划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对合并财务报表无影响,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三)合并范围
本公司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重新评估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发现依据准则要求合并范围没有变化,对合并财务报表无影响,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四)合营安排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的规定,本公司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合营安排,对合并财务报表无影响,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五)准则其他变动的影响
除上述项目外,新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0月28日
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股) 粤照明B(B股)
股票代码:000541(A股) 200541(B股) 公告编号:2014-035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4年10月1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并于2014年10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通过通讯传真方式审议会议议案,应会9名董事均对会议议案作出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杨建虎先生依法回避了表决。
详细内容请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增加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公告》。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0月28日
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股) 粤照明(B股)
股票代码:000541(A股) 200541(B股) 公告编号:2014-037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4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预计增加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一、预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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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佑昌电器(中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庄坚毅,注册资本:500万美元,注册地址:河北省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全兴路,经营范围:生产、组装灯光器材、建筑电器及配套器材、开发新产品、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并进行咨询和售后服务。
2、与关联方的关联关系说明
佑昌电器(中国)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第二大股东佑昌灯光器材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基本保持长期的合作伙伴关系,均具备良好的交易信用和充分的履约能力。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公司向关联方购买原材料,在交易时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由双方按照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签订协议,并严格按照协议进行。
2、上述交易没有产生利益转移事项。
3、上述交易标的没有特殊性。
四、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及持续性
公司的生产需要优质原材料的稳定供应,此种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在一定时期内长期存在。
2、交易的原因和真实意图
公司选择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主要是可以集中采购公司所需的部分原材料,而且供货及时、质量保证,有利于降低成本。
3、交易的公允性: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公平、公正、合理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协议执行,无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此类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4、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五、审议程序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关联董事杨建虎依法回避表决。
2、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出具了表示同意将此议案提交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事前认可函,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增加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是根据公司当前生产经营的需要,属于正当的商业行为。本次关联交易定价采用市场价格,充分体现了公平、公允的原则,不会对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非关联股东造成不利影响和损失。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该议案的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不会给公司的持续经营带来重大的不确定性风险。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属于董事会审议权属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就上述关联交易出具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0541、200541 证券简称:佛山照明、粤照明B 公告编号:2014-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