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唐大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兰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文刚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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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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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利润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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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现金流量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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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3年7月,公司收到国防科工局批复,公司承担的某军工研制保障条件建设项目获得国拨资金2800万元,根据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国有控股企业军工建设项目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转增为国有资本公积或国有股权。截至报告期末,收到项目资金1000万元。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4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八、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长:唐大楷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十月三十日
股票简称:烽火电子 股票代码:000561 公告编号:2014--018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10月24日发出通知,10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经过充分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通过《公司章程》修正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通过《关于解聘王志杰副总经理职务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副总经理王志杰涉嫌违纪,根据公司总经理提议,决定解聘副总经理职务。其分管业务已作相应安排,目前生产经营均正常进行。截止本公告日,王志杰持有本公司股票2000股,按照规定该股份在其离任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3、通过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章程》修正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公司章程》修正案具体内容、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十月三十日
股票简称:烽火电子 股票代码:000561 公告编号:2014--020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10月29日(星期三)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通过以下决议:
1、审核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通过以下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审议通过了关于解聘王志杰副总经理职务的议案。审议结果为,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审议结果为,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561 证券简称:烽火电子 公告编号:2014-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