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法保证本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理由是:
请投资者特别关注。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4 公司负责人李爱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慕文瑾 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田清泉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整。
1.5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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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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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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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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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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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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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5.1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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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的说明
3.5.2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表影响(二)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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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表影响(二)的说明
3.5.3职工薪酬准则变动的影响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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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薪酬准则变动影响的说明
3.5.4合并范围变动的影响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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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范围变动影响的说明
3.5.5合营安排分类变动的影响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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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营安排分类变动影响的说明
3.5.6准则其他变动的影响
3.5.7其他
证券代码:000566 证券简称:海南海药 公告编号:2014-063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4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书面通知,并于2014年10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会议由董事长刘悉承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了《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董事会认为其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对定期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要求和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此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566 证券简称:海南海药 公告编号:2014-064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一)变更日期和原因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2014年7月1日起实施财政部2014 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及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企业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变更前: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中国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本次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在2014年1月26日起陆续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第9号、第30号、第33号、第37号、第39号、第40号、第41号等七项准则和2014年7月23日修改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在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相关准则及有关规定。
二、执行新会计准则对本公司的具体影响
(一)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公司对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作为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并对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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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执行其他新会计准则的相关情况
《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新会计准则的实施不会对公司 2013 年度及本期财务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所有者权益、净利润无影响。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合理变更,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特此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