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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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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李宗樵、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宗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卫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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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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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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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货币资金较年初减少250,445,466.10元,减幅60.25%,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公司项目建设投入的资金较大所致。

 2、应收票据较年初减少78,957,015.57元,减幅62.82%,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公司经营支付货款主要使用银行承兑汇票。

 3、应收账款较年初增加115,908,323.05元,增幅39.35%,主要是由于公司部分下游客户资金紧张导致付款周期放缓所致。

 4、预付账款较年初增加172,908,376.09元,增幅124.81%,主要是由于报告期购置设备预付款增加。

 5、应收利息较年初减少694,500.00元,减幅100%,主要原因为收到利息。

 6、应收股利较年初减少766,444.73元,减幅100%,主要原因为收到股利。

 7、在建工程较年初增加159,819,172.04元,增幅43.14%,主要是由于在建项目投资额增加。

 8、短期借款较年初增加144,421,134.21元,增幅36.11%,主要是由于公司新增借款所致。

 9、应付票据较年初增加100,022,000.00元,增幅70.27%,主要是由于公司本期新办票据支付货款。

 10、应交税费较年初减少19,413,500.06元,减幅145.90%,主要是由于本期缴纳上期已计提税费。

 11、长期借款较年初减少22,500,000.00元,减幅31.03%,主要是由于借款到期归还所致。

 12、递延所得税负债较年初减少104,175.00元,减幅100%,主要原因为本期应收利息无余额,递延所得税负债相应减少。

 (二)利润表项目

 1、营业税金及附加同比减少1,956,523.34元,减幅45.05%,主要原因为本期应交增值税减少,计提的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减少所致。

 2、营业利润同比增加20,443,151.87元,增幅40.96%,主要原因为报告期管理费用下降所致。

 3、利润总额同比增加22,219,152.66元,增幅53.10%,主要原因同上。

 4、所得税费用同比增加389,419.78,增幅133.34%,主要原因为报告期递税所得税费用增加所致。

 5、净利润同比增加21,829,732.88元,增幅52.54%,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利润总额同比增加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税费返还同比增加6,009,521.85元,增幅492.55%,主要原因为本期出口产品销售收入上升,收到的增值税出口退税款增加。

 2、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同比增加337,900元,增幅为70.90%,主要原因为本期处置资产所致。

 3、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125,163,813.43元,增幅为67.02%,主要原因为本期固定资产投资增加所致。

 4、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229,000,000元,增幅为45.80%,主要原因为本期新增借款所致。

 5、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302,500,000元,增幅为93.36%,主要原因为借款到期归还所致。

 6、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减少804,732.99元,减幅为100%,主要原因为本期支付的融资租赁设备款减少所致。

 7、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同比增加1,339,767.17元,增幅107.92%,主要是本期外汇汇率上升所致。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同比减少194,686,308.29元,减幅391.02%,主要是由于:(1)本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124,116,400.72元,减幅68.64%;(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70,429,739.27元,减幅47.93%。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详见2014年9月2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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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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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对2014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业绩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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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按照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公司部分投资业务从“长期股权投资”调整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和列示,调整金额为7,400万元,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有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10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李宗樵

 2014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23 证券简称:中原特钢 公告编号:2014-061

 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的会议通知和议案已于2014年10月21日按《公司章程》规定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给了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共计9人。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宗樵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并达到了《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表决权数。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以通讯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1、《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以9票同意获得通过。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编制了《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10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和《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以9票同意获得通过。

 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要求,公司对部分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10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3、《关于开设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以9票同意获得通过。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公司拟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之后再根据募集资金到账情况与本次发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募集资金存放专户银行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拟设立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源分行;银行账户开户主体: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银行账号:257232609949。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23 证券简称:中原特钢 公告编号:2014-063

 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 年10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从2014年1月26日起,财政部陆续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共七项具体会计准则。根据财政部的要求,上述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4项具体会计准则(38项具体准则中,剔除本次被替换的2、9、30、33号)、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2014年财政部发布的2、9、30、33、39、40、41号新会计准则。

 4、变更日期

 从2014年7月1日起。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涉及以下方面:

 1、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通知》(财会[2014]14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将变为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范范围。

 该准则将导致公司原先在“长期股权投资” 科目核算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转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同时追溯调整比较报表的前期比较数据。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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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公司2013年度及本期资产总额、所有者权益及净利润不产生任何影响。

 2、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通知》(财会[2014]8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根据该准则的要求在财务报表中进行相应披露。

 3、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 的通知》(财会[2014]7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对利润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部分的列报,划分为两类:(1)后续不会重分类至损益的项目;(2)在满足特定条件的情况下,后续可能重分类至损益的项目。

 4、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 的通知》(财会[2014]10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公司管理层在确定对被投资单位是否具有控制权时,必须且合理运用重大判断。公司以前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均满足该修订后准则所规定的控制权判断标准。

 5、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的通知》(财会[2014]11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评估参与合营安排的情况、并执行合营安排的会计政策。

 6、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的通知》(财会[2014]6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采用该准则后,公司将修订与公允价值计量相关的政策和程序,并在财务报表中对公允价值信息进行更广泛的披露。

 7、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通知》(财会[2014]16 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1 号—— 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公司比较财务报表中披露的该准则施行日之前的信息将按照该准则的规定进行调整(有关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披露要求除外)。

 上述2-7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23 证券简称:中原特钢 公告编号:2014-062

 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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