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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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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181 证券简称:粤传媒 公告编号:2014-077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肖卫中、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罗俏群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厉娜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类

 1.报告期末,公司应收票据余额比年初下降84.24%,主要是公司背书转让了部分票据。

 2. 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比年初上升145.30%,主要是公司报告期内收购的香榭丽广告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3. 报告期末,公司预付款项余额比年初上升332.12%,主要是公司报告期内收购的香榭丽广告公司纳入合并范围,及公司子公司预付房产款项。

 4. 报告期末,公司应收利息余额比年初上升59.53%,主要是公司计提未到期的定期存款利息。

 5. 报告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比年初上升75.32%,主要是公司报告期内收购的香榭丽广告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6. 报告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余额比年初下降63.56%,主要原因是公司部分理财产品到期赎回。

 7. 报告期末,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余额4,480.00万元,主要是公司购买龙飞公司、万将公司的股权成本共4480万元,根据新会计准则的规定从长期股权投资调整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8. 报告期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余额比年初上升161.33%,主要是公司投资第一财经、地铁小额贷公司,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约1.60亿元。

 9. 报告期末,公司在建工程余额比年初上升2170.33%,主要是公司子公司部分印刷机升级改造。

 10. 报告期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余额比年初上升1886.62%,主要是公司报告期内收购的香榭丽广告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11. 报告期末,公司应付账款余额比年初上升81.44%,主要是公司报告期内收购的香榭丽广告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12. 报告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余额比年初下降45.70%,主要是公司发放年初计提的职工年终奖金。

 13. 报告期末,公司应缴税费余额比年初上升376.03%,主要是公司报告期内收购的香榭丽广告公司纳入合并范围,以及公司下属子公司(享受改制文化企业免税政策)已计提未缴纳企业所得税。

 14. 报告期末,公司应付利息余额146.50万元,主要是公司报告期内收购的香榭丽广告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15. 报告期末,公司应付股利余额比年初上升334.78%,主要是公司报告期内收购的香榭丽广告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16. 报告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余额比年初上升222.89%,主要是公司按合同应付收购香榭丽广告公司原股东及第一财经原股东的股权转让款。

 17. 报告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负债余额比年初下降84.90%,主要是公司支付预提的厂房租金。

 18. 报告期末,公司应付债券余额比年初上升100%,主要是公司报告期内收购的香榭丽广告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19. 报告期末,公司预计负债余额比年初下降77.40%,主要是公司按法院判决支付润丰案件的相关费用。

 20. 报告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负债余额比年初上升204.81%,主要是根据香榭丽广告公司可辨认资产按资产基础法评估增值部分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21. 报告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负债余额比年初上升402.58%,主要是公司按合同应付香榭丽广告公司原股东股权转让款项。

 (二)利润表项目

 1. 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营业利润同比下降35.08%,主要原因是营业收入下降、人工成本增加、新业务推广成本增加、新设立公司营运费用增加。

 2. 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营业外收入同比上升1171.47%,主要原因是公司收到专项政府补助2000万元。

 3. 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所得税费用同比上升4565.70%。根据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印发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和进一步支持文化企业发展两个规定的通知》,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后,免征企业所得税,执行期限为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但公司具体执行以上免税政策以收到相关税务主管部门的确认文件为准。由于尚未取得税局备案,今年前三季度仍计提了免税单位企业所得税。

 4. 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净利润同比下降46.13%,主要受营业利润下降、计提企业所得税影响。

 5. 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下降46.38%,主要受营业利润下降、计提企业所得税影响。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1. 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59.87%,主要是公司现金收款随营业收入下降而减少,应收账款回收速度放缓。

 2. 年初至报告期末,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60.64%,主要是公司现金分红较去年同期增加。

 3. 年初至报告期末,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1.47万元,主要是公司新设立境外子公司,外币折算受汇率变动影响。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

 公司于2013年9月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关于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3-044),公司正在筹划重大事项,公司股票自2013年9月5日开市起停牌;

 2013年9月1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

 2013年10月28日,公司股票复牌,同时披露《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报告书》(草案)等相关公告;

 2013年12月6日,公司披露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的公告;

 2014年1月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一次反馈意见书》;

 2014年3月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二次反馈意见书》;

 2014年4月16日,公司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上海香榭丽广告传媒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有条件审核通过;

 2014年5月2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496 号《关于核准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向叶玫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核准公司向叶玫等股东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658,719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

 2014年6月17日,香榭丽100%股权完成过户并办理相关工商登记,取得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其中,公司持有香榭丽98.2037%的股份,公司子公司新媒体持有香榭丽1.7963%的股份;

 2014年6月23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向叶玫等股东发行的33,658,719股股份完成登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证券登记确认书》;

 2014年7月2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的33,658,719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挂牌上市。

 本次支付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全部实施完成。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

 四、对2014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证券代码:002181 证券简称:粤传媒 公告编号:2014-075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7日下午14:00,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与会议资料于2014年10月22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七人,实到七人。会议由副董事长肖卫中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14-077)刊登于2014年10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4-078)详见2014年10月2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此事项发表同意意见。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分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分子公司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与德同(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作设立文化产业投资基金的议案》。

 《关于拟与德同(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作设立文化产业投资基金的公告》(2014-079)详见2014年10月2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同意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181 证券简称:粤传媒 公告编号:2014-076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7日下午15:00,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4年10月22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芳女士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14-077)刊登于2014年10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和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法律、法规和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4-078)刊登于2014年10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181 证券简称:粤传媒 公告编号:2014-078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原因

 2014年1月26日起财政部陆续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 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具体准则,并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14年7月1 日起施行。2014年6月20日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2014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2014年7月23日财政部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变更日期

 根据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3.变更前执行的会计准则

 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自2014年1月26日起修订和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及《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具体准则规定的起始日期进行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中国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相关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

 5.审批程序

 2014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董事会以7票赞成,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本公司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规范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的确认和计量,并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通知》(财会[2014]14 号)要求,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认和计量。

 2.本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通知》(财会[2014]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在2013年度及2014半年度财务报表中关于职工薪酬、财务报表列报、合并财务报表、金融工具列报、公允价值计量、合营安排及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相关业务及事项,?已按上述准则的规定进行核算与披露。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预计将不会对公司2014年度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新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有关规定,同时也体现了会计核算真实性与谨慎性原则,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对该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和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法律、法规和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181 证券简称:粤传媒 公告编号:2014-079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与德同(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作设立文化产业投资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推进公司“产业化、平台化、移动化、大数据”的发展战略,进一步增强公司对文化产业的投资能力,促进公司积极稳健地多元化外延扩张,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1.5亿元人民币与德同(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同资本”)合作设立文化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企业),以产业整合与并购重组等方式,专注于投资文化传媒的热点领域和创新服务领域的相关性企业。

 2.公司于2014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与德同(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作设立文化产业投资基金的议案》。本次投资属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介绍

 公司名称:德同(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北二街8号6层710

 法定代表人:邵俊

 基本情况:德同资本是专注投资中国企业的私募股权投资集团,目前合计管理着等值人民币超过100亿元的基金(包括美元和人民币)。在中国主要区域设有10个办公室,近50名投资专业人员,拥有丰富的项目储备及投资经验。

 三、本次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合作方案

 (1)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广报投资有限公司与德同资本按30%:70%比例共同发起设立一个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的德同广报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为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公司”);

 (2)公司与基金管理公司、德同资本共同发起设立“德粤文化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企业)(暂定名,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为准,以下简称“德粤基金”)。

 (二)基金设立规模

 (1)德粤基金设立的目标规模为人民币5亿元。本基金的认缴出资总额达到人民币2亿元即可设立并开始运作。

 (2)德粤基金存续期为5年,前3年为投资期,后2年为回收期。管理人可以自行决定将存续期限延长1年,经基金顾问委员会同意,管理人可以将基金的存续期再延长1年。

 (3)公司作为德粤基金的有限合伙人(LP)认缴出资人民币1.5亿元,占出资总额的30%。

 (4)基金管理公司作为德粤基金的普通合伙人(GP)出资人民币0.05亿元,占出资总额1%。

 (5)德粤基金的其余出资由德同资本负责募集配套投资人,占出资总额69%。

 (6)基金管理公司及德粤基金注册地为中国广东省广州市或上海自贸区。

 (三)资金来源

 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投资额为人民币1.5亿元。

 (四)投资方向

 德粤基金将作为公司实施文化传媒产业升级战略的平台,专注于投资文化传媒热点领域和创新服务领域,围绕公司既定的战略发展方向,致力于推进公司战略化转型,优化和提高公司的产品结构。

 (五)经营管理

 (1)德粤基金的管理人由基金管理公司担任。管理人下设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对投资管理团队提交的投资项目(及其退出)进行审议并作出决议。投资决策委员会由5名成员组成,其中德同资本委派3名,公司委派1名,另聘请外部专家1名。投资决策委员会所作决策须经五分之四成员同意方可通过。

 (2)德粤基金将委托具有托管业务资格的商业银行对账户内的全部现金实施托管,并与其签署《托管协议》。

 (六)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承担有限责任,不参与基金的日常运营与管理。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外投资目的

 公司通过本次与德同资本合作设立文化产业投资基金,目的是为了抓住文化传媒行业发展的有利时机,充分利用德同资本的专业投资团队和风险控制体系,进一步增强公司对文化传媒、TMT行业的投资能力,并有效过滤标的项目前期的各种潜在风险,推动公司积极稳健地并购整合及外延式扩张,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快速成长。

 (二)存在的风险

 公司本次投资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交易方案、并购整合等多种因素影响,如果不能对投资标的及交易方案进行充分有效的投前论证及投后管理,将面临投资失败及基金亏损的风险。

 应对措施:为了防范上述风险,公司将结合整体宏观经济走势,深入理解和掌握行业发展方向,寻找有投资价值标的,加强投前风控论证和投后管理,及时退出获得投资收益。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本次投资作为实施文化传媒产业升级战略的平台,专注于投资文化传媒热点领域和创新服务领域,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有利于加快推进公司战略化转型,进一步提高和巩固公司的行业地位,实现公司的盈利能力最大化。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投资目的是为抓住文化传媒行业发展的有利时机,充分利用德同资本的专业投资团队和风险控制体系,进一步增强公司对文化传媒、TMT行业的投资能力,推进公司积极稳健的并购整合和实施战略化转型,进一步提高和巩固公司的行业地位,实现公司的盈利能力最大化。

 本次投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公司章程》、《公司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设立产业基金均使用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使用,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存在关联交易,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出具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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