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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27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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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06 证券简称:*ST精功 公告编号:2014-068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4年9月10日开市起停牌,并于2014年9月10日发布了《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4-052),2014年9月15日发布了《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4-054),2014年9月22日发布了《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4-05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2014年9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浙江精功机电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公司持有的杭州专用汽车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和《关于向浙江精功机电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公司持有的浙江精功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浙江精功机电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出让上述股权,合计成交金额为185,046,302.83元(大写:壹亿捌仟伍佰零肆万陆仟叁佰零贰元捌角叁分)。(详见公司于2014年9月27日登载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2014-056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编号为2014-058的《关于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14年10月15日,上述事项获得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

 同时,公司还在继续筹划其它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4年9月29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并于2014年9月29日发布了《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4-061),2014年10月13日发布了《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4-062),2014年10月20日发布了《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4-067),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现公司确认上述继续筹划的其它重大事项为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有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4年10月27日开市起继续停牌。本公司承诺争取停牌时间不超过30个自然日,即承诺争取在2014年11月26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股票将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后复牌。

 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根据重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2014年11月26日开市起复牌,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提出延期复牌申请并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承诺累计停牌时间不超过3个月,如公司仍未能在延期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如本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公司承诺自复牌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将在公司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后恢复交易。

 本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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