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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27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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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民服务领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4年10月27日

 §1 重要提示

 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4年10月23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4年7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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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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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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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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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图示日期为2013年12月13日至2014年9月30日。

 2、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3年12月1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运作时间未满一年。

 3、按照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6个月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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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益民服务领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严格按照《基金法》、《证券法》、《益民服务领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以尽可能减少和分散投资风险,力保基金资产的安全并谋求基金资产长期稳定的增长为目标,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为了保证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得到公平对待,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避免出现不公平交易、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行为,公司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的要求,制定了《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制度》、《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异常交易监控与报告制度》,并建立了有效的异常交易行为日常监控和分析评估体系,确保各投资组合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

 本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公平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投资决策和交易执行环节的内部控制有效,在投资管理活动中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对于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公司均执行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程序,即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执行所有指令;因特殊原因不能参与公平交易程序的交易指令,需履行事先审批流程;对不同投资组合均进行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非集中竞价交易的投资对象,各投资组合经理应在交易前独立地确定各投资组合的交易价格和交易数量,公司在获配额度确定后按照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公司根据市场公认的第三方信息,对投资组合与交易对手之间议价交易的交易价格公允性进行审查,相关投资组合经理应对交易价格异常情况进行合理性解释。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及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不同投资组合之间不存在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不存在报告期内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形。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4年3季度市场指数呈现震荡上涨格局,结构性行情特征明显:一方面,经济政策总体偏暖。在房地产行业前景不明的大背景下,财政、货币政策“托底”倾向明显,这导致流动性环境相对宽松并成为结构性行情的基础。另一方面,“调结构、促改革”的基调决定了符合社会发展、产业升级方向以及能够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相关领域成为结构性行情的主力。另外,复杂的外围环境也加大了我国在安全领域的布局,这也在资本市场中得到较为充分的体现。

 本基金3季度采取较为积极的操作策略,重点配置了国防安全、信息安全、金融IT、移动互联网等,并积极挖掘各种细分行业的主题,以及有业绩支撑的个股。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058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4.13%,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9.05%。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四季度,我们判断流动性宽松的格局将延续。虽然美元指数近期强势,给全球资产价格带来一定负面的影响。但是从美联储的举措以及人民币汇率相对强势的因素看,流动性环境一段时间内保持较为宽松的格局理应是大概率事件。同时,由于央行针对房地产行业出台的系列政策以及部分经济领先指标看,宏观经济数据在4季度保持相对稳定也是大概率事件。如果市场利率有效下行,预计投资者的风险偏好有望提升。值得一提的是,每逢年末资金面趋紧,该因素今年会否给资本市场带来不确定性值得跟踪及观察。

 综合以上,我们认为股指未来一段时间内维持强势震荡格局的概率相对较大,在基本面发生进一步变化之前,在标的选择上我们将在业绩有保证的基础上,重点关注非银金融、地产、环保、国防安全、信息安全、能源安全、金融安全、国企改革、沪港通、医疗服务、医疗器械等主题及行业的投资机会。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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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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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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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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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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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股指期货投资。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股指期货投资。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2014年5月,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对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2014]17号),因公司在承销上海良信电器项目过程中,资本市场部的杨庆林、池梁在询价敏感时间段与某个人投资者电话联系,该投资者实际控制的投资产品参与报价并获得配售。根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收到上述《决定》后,公司高度重视,并将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严肃问责,完善相关工作程序,有效防范风险。

 2014年5月8 日,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上交所关于规范关联交易问题的口头警告。公司已于 2014 年 5 月 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14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补充披露相关关联交易的议案,并于2014年5月9日披露了《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交易的补充公告》。该口头警告不影响公司基本业务的长期发展。

 本基金投资的其余八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5.11.2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在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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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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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份额。

 §8 备查文件目录

 8.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益民服务领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文件;

 2、益民服务领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益民服务领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益民服务领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5、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文件;

 6、报告期内在指定报刊上披露的各项公告。

 8.2 存放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10号庄胜广场中央办公楼南翼13A。

 8.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86)010-63105559 4006508808

 传真:(86)010-63100608

 公司网址:http://www.ymfund.com

 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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