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28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4年10月24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4年10月24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债券
基金主代码519160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3年11月13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收益分配基准日2014年10月23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本次分红为2014年第一次分红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债券A类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债券C类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519160519161
截止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的相关指标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份额净值(单位:元)

1.291


1.287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元)

37,636,186.07


19,489,363.48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元)

37,019,346.22


19,487,007.87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2.582.58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2014年10月27日
除息日2014年10月27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4年10月29日
分红对象权益登记日在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投资者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现金红利转换为基金份额净值基准日为2014年10月27日,基金份额登记过户日为2014年10月28日。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2]128号),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次收益分配公告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2)因净值变化导致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资产净值低于面值,公司届时将另行发布临时公告,对收益分配方案进行调整。

(3)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4)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5)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4008198866,010-68730888)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由于部分投资者在开户时填写的地址不够准确完整,为确保投资者能够及时准确地收到对账单,本公司特此提示:请各位投资者核对开户信息,若需补充或更改,请及时致电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198866或010-68730888、通过本公司网站或到原开户网点变更相关资料。

5、权益分派期间(2014年10月27日至10月29日)注册登记机构不接受投资者基金转托管、非交易过户等业务的申请。

6、欲了解有关分红的情况,可向本公司咨询,客户服务热线:4008198866、010-68730888,或登陆本公司网站:http://www.ncfund.com.cn。

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24日

新华财富金30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转换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4年10月24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新华财富金30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新华财富金30天理财债券
基金主代码000819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4年9月26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新华财富金30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新华财富金30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转换转入起始日2014年10月27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2014年10月27日

注:(1)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本基金目前暂不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情况以届时公告为准。

2.日常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转换转入,在份额对应的运作期到期日办理基金份额转换转出。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转换时除外。开放日对投资者的业务办理时间是9:30-15:00,具体以销售网点的公告和安排为准。

3.日常转换业务

3.1转换费率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和申购费补差两部分构成,其中:申购费补差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的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异情况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持有人承担。

3.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基金转换业务适用基金范围

适用于本基金与本公司已募集和管理的新华壹诺宝货币市场基金(代码:000434)之间的转换。

新华财富金30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与新华壹诺宝货币市场基金的申购及赎回费率为0,因此两只基金相互转换的转换费用为0。

2)适用投资者范围

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所有已持有上述任一只基金的投资者。

3)业务规则

①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处注册登记的基金。

②前端收费模式的开放式基金只能转换到前端收费模式的其它基金(申购费为零的基金视同为前端收费模式)。

③基金转换的目标基金份额按新交易计算持有时间。基金转出视为赎回,转入视为申购。

④基金分红时再投资的份额可在对应的运作期到期日提交基金转换申请。

⑤基金转换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投资者采用"份额转换"的原则提交申请。转出基金份额必须是可用份额,并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

4)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

基金转换视同为转出基金的赎回和转入基金的申购,因此有关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暂停或拒绝申购、暂停赎回的有关规定适用于基金转换。 出现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情形或其它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已载明并获中国证监会批准的特殊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基金转换业务。

4. 基金销售机构

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机构(含直销中心及直销网上交易)。

投资者如需办理直销网上交易,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ncfund.com.cn办理相关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

5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管理人将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披露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6.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上述直销机构受理投资者的开户、日常申购和赎回等业务。本基金若增加、调整直销网点或代销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2)本公告仅对新华财富金30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转换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查阅《新华财富金30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资料。

3)本公司管理基金的转换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

4)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者申请使用网上交易业务前,应认真阅读有关网上交易协议、相关规则,了解网上交易的固有风险,投资者应慎重选择,并在使用时妥善保管好网上交易信息,特别是账号和密码。

特此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四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