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年6月14日至2014年7月1日期间,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沃尔核材”)及其一致行动人易华蓉、邱丽敏以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共计购买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园集团”)股票14,817,685股,占其总股本的1.7160%,其中公司购买3,185,537股,易华蓉购买3,930,306股,邱丽敏购买7,701,842股。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长园集团股票101,168,735股,占其总股本的11.7160%。上述事项公司已于2014年7月3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进行了披露。
2014年7月7日至2014年10月21日期间,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易华蓉、邱丽敏、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代表外贸信托?万博稳健2期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外贸信托”)以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共计购买长园集团股票43,175,518股,占其总股本的5%,其中公司购买3,509,031股,易华蓉购买21,385,478股,邱丽敏购买17,285,794股,外贸信托购买995,215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长园集团股票144,344,253
股,占其总股本的16.7160%。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长园集团股票情况如下表:
序号 | 持股股东 | 持股数量(股) | 占长园集团总股本的比例 |
1 | 沃尔核材 | 26,698,229 | 3.0918% |
2 | 周和平 | 42,947,711 | 4.9736% |
3 | 万博兄弟 | 250,000 | 0.0290% |
4 | 信托计划 | 2,995,215 | 0.3469% |
5 | 易华蓉 | 42,975,795 | 4.9768% |
6 | 邱丽敏 | 28,477,303 | 3.2979% |
合计 | 144,344,253 | 16.7160% |
上述购买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公司于2014年5月28日披露了《关于购买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公告》,2014年6月5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变动的提示性公告》,2014年6月14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变动的提示性公告》,2014年7月3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