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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24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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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威远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王玉锁、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建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帆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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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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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变动原因说明: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采购材料付款减少及使用承兑汇票结算增加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支付购买股权价款、未发生委托贷款业务且收到的搬迁项目补偿金少于去年同期所致;

 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支付的银行承兑汇票解付款增加所致。

 1. 资产负债表变动项目及说明

 ■

 1)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45.49%,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收入增加及农、兽药业务应收账款增加所致;

 2) 预付账款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183.02%,主要原因是报告期预付新能凤凰(滕州)能源有限公司、山西沁水新奥燃气有限公司和中海油新奥(北海)燃气有限公司的股权收购价款所致;

 3) 应收利息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46.58%,主要原因是定期存款利息收回所致;

 4) 预收账款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39.90%,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末公司预收货款减少所致;

 5) 其他非流动负债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439.23%,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专项应付款转入所致。

 (2)利润表项目变动及说明

 ■

 1)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724.88%,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处置资产及递延收益摊销所致。

 (3)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及说明

 ■

 1)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100%,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收回委托贷款,本报告期内无此业务发生所致;

 2)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58.12%,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收到的搬迁项目补偿资金减少所致;

 3)投资支付的现金增加27788.92%,主要原因是报告期预付新能凤凰(滕州)能源有限公司、山西沁水新奥燃气有限公司和中海油新奥(北海)燃气有限公司的股权收购价款所致;

 4)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83.49%,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收到的票据贴现款增加所致;

 5)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86.20%,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支付的银行承兑汇票解付款增加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

 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特殊承诺已经履行完毕,无违反承诺的行为;公司股东河北威远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47559084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于2010年4月17日达到解除限售条件,尚未办理解除限售手续。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3.5 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3.5.1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的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公司对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股权投资,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应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作为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并对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

 3.5.2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表影响(二)

 无影响

 3.5.3 职工薪酬准则变动的影响

 无影响

 3.5.4 合并范围变动的影响

 无影响

 3.5.5 合营安排分类变动的影响

 无影响

 3.5.6 准则其他变动的影响

 无影响

 3.5.7 其他

 无影响证券代码:600803 证券简称:威远生化 公告编号:临2014-031

 河北威远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北威远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0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按照预定的时间于2014年10月22日召开,全体董事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出席了本次董事会。经全体董事同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同日刊登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组织机构调整的议案》

 为实现对新增LNG业务实行集团化管控,公司新设LNG事业部,其具体职能如下:

 1、根据公司整体战略规划,负责LNG业务发展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促进公司业务发展目标实现;

 2、根据LNG业务发展总体规划,负责LNG业务新项目的拓展与洽谈,完成项目拓展任务及目标;

 3、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负责与LNG业务相关信息和资源的获取及协调,确保业务发展所需的项目资源支持;

 4、根据市场规划安排,负责LNG业务市场洞察、商机发现及整体市场分析,为市场销售策略的制定提供有效引导;

 5、根据公司整体销售政策及销售目标,负责统一协调下属企业的市场销售工作,达成市场销售业绩目标;

 6、根据公司发展需要,融洽内外部关系,防范公司风险,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特此公告。

 河北威远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三日

 河北威远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独立意见

 河北威远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2日召开,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其它有关规定,根据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实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是合理的、必要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

 独立董事:

 徐孟洲付振奇张维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803 证券简称:威远生化 公告编号:临2014-032

 河北威远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北威远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0月17日以电话通知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按照预定的时间于2014年10月2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全体监事参与了通讯表决。经与会监事表决全体同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2014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公司于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施行日开始执行该准则。

 由于经济环境、客观情况的改变,公司目前对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坏帐准备的计提政策和计提比例,已不适用本公司的实际情况,为了对外提供更审慎的会计信息,对应收款项坏帐准备的计提政策和计提比例进行变更,变更日期为2014年1月1日。

 长期待摊费用中全资子公司新能矿业有限公司的公路使用权与间接控股子公司新能能源有限公司的新奥大道属于同类事项,会计估计的摊销期限应当保持一致,公司将按照同类事项会计估计保持一致的原则修改此项会计估计的摊销期限,变更日期为2014年1月1日。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具体会计准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对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过程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1、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了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河北威远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803 证券简称:威远生化 公告编号:临2014-033

 河北威远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施行2014年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财务合并报表》等共八号会计准则具体准则和《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由于经济环境、客观情况的改变,公司原采用的部分会计政策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已不能恰当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情况,为了对外提供更审慎的会计信息,公司一并对相关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进行了变更。

 一、概述

 (一)变更原因

 1、按照财政部2014年修订和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变更

 2014年,财政部新发布和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八项具体准则和《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根据财政部的要求,新会计准则自2014 年7月1日或准则公布之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为了对外提供更审慎的会计信息,对部分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由于经济环境、客观情况的改变,公司目前对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坏帐准备的计提政策和计提比例,已不适用本公司的实际情况,需对应收款项坏帐准备的计提政策和计提比例进行变更;

 (2)长期待摊费用中全资子公司新能矿业有限公司的公路使用权与间接控股子公司新能能源有限公司的新奥大道属于同类事项,会计估计的摊销期限应当保持一致,公司将按照同类事项会计估计保持一致的原则修改此项会计估计的摊销期限。

 (二)变更日期

 1、财政部2014年修订和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要求的变更,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2、为了对外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对部分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公司确定的变更日期为2014年1月1日。

 2014年10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按照财政部2014年修订和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变更的内容及影响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公司对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股权投资,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应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作为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并对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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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变更的相关情况。

 国家财政部发布,关于“职工薪酬、财务报表列报、合并财务报表、金融工具列报、公允价值计量、合营安排及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7项会计政策变更,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2013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产生任何影响。

 (二)为了对外提供更审慎的会计信息,对部分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及影响

 1、对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坏帐准备的计提政策和计提比例的变更。

 原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关联单位应收款项,并入账龄组合应收款项,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将原3年以上应收款项计提比例50%,并更为3~5年(含5年) 应收款项计提比例为50%,5年以上应收款项计提比例为100%。假设运用该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对2013年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的影响如下:

 ■

 以上调整对本公司的净利润、所有者权益的影响较小,不做追溯调整,此项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账务处理。

 2、会计估计变更--长期待摊费用中全资子公司新能矿业有限公司的公路使用权与间接控股子公司新能能源有限公司的新奥大道的摊销期限。

 新能矿业有限公司公路使用权与新能能源有限公司的新奥大道属于同类事项,为保持会计估计应一致性,公司将新奥大道的摊销期限调整为30年。假设运用该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对2013年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的影响如下:

 ■

 对本公司的净利润、所有者权益的影响较小,不做追溯调整,此项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账务处理。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实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是合理的、必要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况。本次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具体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

 四、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意见;

 (二)监事会意见。

 特此公告。

 河北威远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803 证券简称:威远生化 公告编号:临2014-034

 河北威远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山西沁水新奥燃气有限公司股权事项

 完成工商登记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北威远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威远生化”)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新能矿业有限公司收购相关LNG工厂股权之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新能矿业有限公司(简称“新能矿业”)以16138.3万元受让新奥(中国)燃气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山西沁水新奥燃气有限公司(简称“沁水新奥”)100%股权。

 本次资产收购事项已获得晋城市商务局批准,并于近日在山西省沁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股权过户登记手续,换取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次资产收购完成后新能矿业持有沁水新奥100%股权。

 特此公告。

 河北威远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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