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
公司负责人罗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惠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建洲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末应收账款比期初增加37.27%,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在执行大项目进展顺利,工程收入增加,报告期尚未收款。
2、报告期末长期股权投资比期初增加235.54%,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下属子公司中工国际投资(老挝)有限公司出资3,8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23,906.09万元)收购老挝岱梧公司100%股权,已于6月底签订了相关收购协议并支付股权转让款,截至报告期末相关股权交割手续正在办理中,老挝岱梧公司尚未纳入合并范围。
3、报告期末在建工程比期初减少57.56%,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下属子公司中工武大设计研究有限公司在建的办公楼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转入固定资产。
4、报告期末短期借款比期初增加202.46%,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开展“对外承包工程发票融资业务”及“出口保理融资业务”获取借款。
5、报告期末应付职工薪酬比期初减少56.62%,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下属子公司加拿大普康控股(阿尔伯塔)有限公司发放2013年已计提未发放的工资。
6、报告期末应交税费比期初减少131.69%,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增值税的进项税额增加。
7、报告期内财务费用比上年同期减少15,301.07%,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美元升值汇兑收益增加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增加。
8、报告期内资产减值损失比上年同期减少99.82%,主要原因为收到账龄较长的应收账款冲回资产减值准备。
9、报告期内所得税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73.32%,主要原因为上年同期收回以前年度境外所得税抵免款,报告期内无此事项。
10、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135.52%,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收到项目预收款多于上年同期。
11、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公司执行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对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作为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同时,根据衔接规定,已对本期资产负债表期初数进行了追溯调整。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公司2013年度及本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金额不产生任何影响。公司2013年度及本期财务报表中关于职工薪酬、财务报表列报、合并财务报表、公允价值计量、合营安排及与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相关业务及事项,已按上述准则的规定进行核算与披露,新准则的实施不会对公司2013年度及本期财务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单位:人民币元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4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下属子公司中国工程与农业机械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农机”)持有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科高新”)的股权,2011年6月22日蓝科高新首发上市,中农机作为发行前股东承诺锁定股份3年,解禁时间为2014年6月22日。2011年度将持有的上述股份划分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并按公允价值计量。2014年1月,中农机参与了蓝科高新配股,发行价格5.68元/股,配股完成后,中农机持有蓝科高新532.8万股。2014年9月30日蓝科高新的市场价格为13.83元/股,中农机持有532.8万股,共计7,368.62万元。
公司下属子公司中工国际(香港)有限公司作为基石投资者,按中石化炼化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认购该公司发行的H股股票739.35万股。2013年度将持有的上述股份划分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并按公允价值计量,截至2014年9月30日中石化炼化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市场价格为8.37港元/股,共计6,188.36万港元,折合人民币4,904.03万元。
加拿大普康控股(阿尔伯塔)有限公司在公开市场购买的权益性证券被归属于其他流动资产并按公允价值计量,截止2014年9月30日,此类资产的市场公允价值并计提减值准备后为4,886.34万元。
证券代码:002051 证券简称:中工国际 公告编号:2014-054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0月16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形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10月23日上午10:00在公司16层第一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七名,实到董事六名,独立董事孙伯淮因工作原因,书面委托独立董事王德成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出席会议的董事占董事总数的100%。三名监事列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罗艳女士主持。
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了如下决议:
1、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有关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14-055号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2、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见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14-056号公告。
3、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有关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14-057号公告。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对该议案审议前签署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4、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有关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14-058号公告。
特此公告。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2051 证券简称:中工国际 公告编号:2014-055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0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生效日期
自2014年7月1日起。
2、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自2014年1月26日起,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以及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具体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014年6月20日,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2014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2014年7月23日,财政部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3、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①会计制度:补充2014年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
②长期股权投资:按2014年3月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对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办法重新表述。
③合并财务报表:按2014年2月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对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重新表述。
④职工薪酬:增加职工薪酬的核算方法政策表述。
4、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5、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自2014年1月26日起修订和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及《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具体准则规定的起始日期进行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其他相关准则及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公司对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作为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并对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公司2013年度及本期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产生任何影响。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不会对公司以前年度的损益和权益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2014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根据财政部于2014年陆续颁布或修订的一系列企业会计准则,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对涉及的业务核算进行追溯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报备文件
1、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 24 日
证券代码:002051 证券简称:中工国际 公告编号:2014-057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情况说明
公司2009-2013年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鉴于该所已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5年,根据工作安排,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为2014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审计机构事宜通知了原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就相关事宜进行了沟通。
公司原聘请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度审计报告工作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公司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多年以来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年,总部位于北京,是一家从事会计审计、管理咨询、税务筹划、工程咨询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拥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国有特大型企业审计业务,金融相关审计业务,会计司法鉴定以及境外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等执业资质。2013年,天职国际实现业务收入10.6亿元,在2014年公布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百强事务所排行中位列第11位,本土事务所中排名第7位。
截至 2014年,天职国际共拥有专业人员3,000余人,其中,注册会计师700余人,注册会计师行业领军人才10余人。 自成立以来,天职国际已为不同行业的上万家客户提供了专业服务,客户类型涵盖中央及地方企业集团、上市公司及拟上市公司、金融机构、大型工程业主公司、政府经济主管(监督)部门等,涉及能源、制造、商品流通、建材、房地产、交通、医药、金融、TMT等多个行业。
三、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职国际进行了充分了解,同意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聘请天职国际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14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前签署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聘请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变更起始日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四、报备文件
1、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24 日
证券代码:002051 证券简称:中工国际 公告编号:2014-058
关于召开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现场会议
1、会议召开时间和日期:2014年11月27日下午2:00
2、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3号
(四)网络投票
1、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14年11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3: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1月26日下午3:00至2014年11月27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网络投票方式(可选择以下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进行投票):
(1)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2)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修订《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以上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6月21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14年10月24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一)截止2014年11月20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在2014年11月24日16:30前送达或传真至董事会办公室)。
(二)登记时间:2014年11月21日、11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3号A座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100080)。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操作流程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1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051;投票简称:中工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362051;
(3)输入对应申报价格:在“买入价格”项下输入对应申报价格,选择拟投票的议案。申报价格与议案序号的对照关系如下表:
■
(4)输入委托股数: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操作流程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00 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 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
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 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4年11月26日下午3:00 至2014年11月27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三)计票规则
1、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的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一项或多项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先投票的一项或多项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再对一项或多项议案进行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为准。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 以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
六、其他
(一)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孟宁、周辉
电话:010-82688653,82688120
传真:010-82688582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3号A座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100080)
(二)会议费用: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三)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附件:授权委托书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24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持股数: 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是否具有表决权: 是( ) 否( )
分别对每一审议事项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
■
如果股东不做具体指示,视为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书有效期限: 天
注:1、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任意一栏内打“√”,其余两栏打“×”;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法人股东授权委托书需加盖公章。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委托日期:2014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051 证券简称:中工国际 公告编号:2014-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