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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24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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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 票 简 称: 长园集团

股 票 代 码: 600525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坪山新区兰景北路沃尔工业园

通讯地址:深圳市坪山新区兰景北路沃尔工业园

一致行动人:周和平先生

身份证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科伟路8号6栋402

通讯地址:深圳市坪山新区兰景北路沃尔工业园

一致行动人:万博兄弟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平谷区林荫北街13号信息大厦1002-09室

通讯地址:北京市平谷区林荫北街13号信息大厦1002-09室

一致行动人: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代表外贸信托?万博稳健2期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中座F6层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中座F6层

一致行动人:易华蓉

身份证住所:广州市海珠区仑头路21号大院

通讯地址:深圳市坪山新区兰景北路沃尔工业园

一致行动人:邱丽敏

身份证住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科伟路8号6栋402

通讯地址:深圳市坪山新区兰景北路沃尔工业园

股份变动性质:增持

签署日期:二〇一四年十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本次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说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尔核材”)于2014年7月3日披露过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园集团”)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次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仅就不同部分予以披露。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沃尔核材及其一致行动人基于看好长园集团长期发展的目的,在2014年7月7日至2014年10月21日期间,沃尔核材及其一致行动人易华蓉、邱丽敏及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代表外贸信托?万博稳健2期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外贸信托”)以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共计购买长园集团股票43,175,518股,占长园集团总股本的5%,其中沃尔核材购买3,509,031股,易华蓉购买21,385,478股,邱丽敏购买17,285,794股,外贸信托购买995,215股。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沃尔核材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长园集团股份144,344,253股,占长园集团总股本的16.7160%。

二、未来12 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处置已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

沃尔核材及其一致行动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继续增持长园集团股份的计划。

三、本次权益变动所履行的相关程序及具体时间

2014年5月26日,沃尔核材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开展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资金进行长期股权投资,用于购买长园集团股票。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沃尔核材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如下表:

序号持股股东持股数量持股比例取得股份方式
1沃尔核材23,189,1982.6855%竞价交易
2周和平42,947,7114.9736%竞价交易
3万博兄弟250,0000.0290%竞价交易
4信托计划2,000,0000.2316%竞价交易
5易华蓉21,590,3172.5003%竞价交易
6邱丽敏11,191,5091.2960%竞价交易
合计101,168,73511.7160%

2014年7月7日至2014年10月21日期间,沃尔核材及其一致行动人易华蓉、邱丽敏及外贸信托以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共计购买长园集团股票43,175,518股,至此,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144,344,25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6.716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持股股东持股数量持股比例取得股份方式
1沃尔核材26,698,2293.0918%竞价交易
2周和平42,947,7114.9736%竞价交易
3万博兄弟250,0000.0290%竞价交易
4信托计划2,995,2150.3469%竞价交易
5易华蓉42,975,7954.9768%竞价交易
6邱丽敏28,477,3033.2979%竞价交易
合计144,344,25316.7160%-

二、本次权益变动取得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沃尔核材持有长园集团的26,698,229股股份被质押,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其余长园集团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资金来源

本次权益变动为沃尔核材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二级市场增持长园集团股票43,175,518股,资金来源均为沃尔核材及其一致行动人自筹资金。无直接或者间接来源于长园集团及其关联方的情形,无通过与长园集团的资产置换或其他交易取得资金的情形。

前6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前6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在本报告签署之日起前 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前6个月内买卖长园集团股份的情况如下:

持股股东时间区间累计买入累计卖出
数量(股)价格区间(元)数量(股)价格区间(元)
沃尔核材2014年5月26日至2014年7月29日26,698,2299.430-11.820--
周和平2014年4月22日至2014年6月12日20,825,9359.850-11.510--
万博兄弟2014年5月8日至2014年5月12日258,5009.700-9.8508,5009.790
信托计划2014年5月5日至2014年8月27日2,995,2179.440-12.769929.480
易华蓉2014年4月22日至2014年10月14日41,081,42010.800-13.610--
邱丽敏2014年4月22日至2014年10月21日27,904,8039.010-13.59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的主要负责人及其直系亲属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经自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的主要负责人及其直系亲属前六个月内未买卖长园集团股份。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并能够按照《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文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声明

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下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声明、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声 明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周和平

日期: 2014年10月22日

声 明

周和平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周和平(签字): 周和平

日期:2014年10月22日

声 明

万博兄弟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万博兄弟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滕泰

日期:2014年10月22日

声 明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杨林

日期: 2014年10月22日

声 明

易华蓉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易华蓉(签字): 易华蓉

日期: 2014年10月22日

声 明

邱丽敏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邱丽敏(签字):邱丽敏

日期:2014年10月22日

附表: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深圳市南山区科苑中路长园新材料港F栋5楼
股票简称长园集团股票代码600525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深圳市坪山新区兰景北路沃尔工业园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 无 □

一致行动人为周和平、万博兄弟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代表外贸信托?万博稳健2期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易华蓉、邱丽敏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对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否 √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家数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拥有境内、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否 √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家数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101,168,735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1.7160%。
本次发生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数量及变动比例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易华蓉、邱丽敏及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代表外贸信托?万博稳健2期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本次合计增持上市公司股票43,175,51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持续关联交易是 □ 否 √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 否 □
是否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是 □ 否 √
是否已提供《收购办法》第五十条要求的文件是 √ 否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是 √ 否 □
是否披露后续计划是 √ 否 □
是否聘请财务顾问是 □ 否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及批准进展情况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声明放弃行使相关股份的表决权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周和平

日期:2014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600525 股票简称:长园集团 编号:2014080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4年10月22日,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股东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尔核材”)及其一致行动人关于增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2014年7月7日至10月21日期间,沃尔核材及其一致行动人易华蓉、邱丽敏、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以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购买公司股票43,175,518股,占公司总股本5.00%。

沃尔核材及其一致行动人已累计持有公司股票144,344,253股,占公司总股本16.716%。

特此公告。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四年十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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