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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24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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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徐自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钟金雄 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慧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一)报告期会计政策变更对会计报表项目影响如下:

 ■

 (二)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1、预付款项期末数比期初数增加68.17%,主要原因是预付工程款增加。

 2、在建工程期末数比期初数增加46.29%,主要是产业园项目工程投入增加。

 3、生产性生物资产期末数比期初数减少53.01%,主要是由于猪场关停而减少。

 4、长期待摊费用期末数比期初数增加145.31%,主要是本期支付土地租金。

 5、短期借款期末数比期初数增加69.72%,主要是借款增加。

 6、预收款项期末数比期初数增加30.34%,主要是预收售房款增加。

 7、应交税费期末数比期初数减少113.99%,主要是预缴房地产开发项目税费。

 8、应付利息期末数比期初数减少70.12%,主要是支付贷款利息。

 9、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数比期初数减少98.64%,主要是归还贷款。

 10、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数比期初数减少47.17%,主要是宝迪股权转让相关递延所得税负债本期转回。

 11、其他非流动负债期末数比期初数增加44.53%,主要是收到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

 12、营业税金及附加本期比上年同期数增加195.73%,主要是房地产项目收入增加。

 13、财务费用本期比上年同期数减少30.08%,主要是归还贷款所致。

 14、资产减值损失本期比上年同期数增加1650.24%,主要是存货减值。

 15、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本期比上年同期数增加199.39%,主要是所持股票市价上升。

 16、营业外收入本期比上年同期数增加40.55%,主要是土地收回补偿。

 17、营业外支出本期比上年同期数增加110.71%,主要是支付滞纳金。

 18、所得税费用本期比上年同期数增加709.37%,主要是确认股权转让收益。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2013年12月25日,公司子公司天津宝罗畜禽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罗公司”)与毕国祥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天津宝迪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278万股股权全部转让给毕国祥,股份转让单价为15元/股,转让总价款为19,170万元。具体详见公司2014年1月4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出售参股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02)。2014年6月16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项交易。截止本报告期末,宝罗公司已收到股权转让款13,543.5万元,尚有5,626.5万元未收到。因毕国祥未按协议约定进度付款,公司经充分评估,认为该项交易中,已经收款部分对应股份转让不存在法律风险,该部分股份转让解除协议的可能性极小,相关经济利益已流入公司,符合利得确认条件,但后续合同执行存在不确定性,谨慎起见,按照实际收款13,543.5万元确认股权转让收入。

 2、2014 年 9 月 15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2014年10月10日公司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等议案,目前该事项正在有序进行中。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4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000735 证券简称:罗牛山 公告编号:2014-047

 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10月21日以书面送达、电子邮件及传真相结合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4年10月23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会议的通知、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通过对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审议,董事会认为: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合理变更的,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000735 证券简称:罗牛山 公告编号:2014-048

 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10月21日以书面送达、电子邮件及传真相结合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4年10月23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的通知、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通过对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审议,监事会认为: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使财务数据更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准确、可靠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4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000735 证券简称:罗牛山 公告编号:2014-050

 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0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相关会计政策的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自2014年1月26日起陆续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以及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具体准则,要求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根据财政部的规定,公司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上述八项新会计准则,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相关准则及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主要涉及以下方面,此等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规定,规范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的确认和计量,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纳入《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范围。公司根据该准则的要求,对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作为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并对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

 执行此会计准则,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有影响,对公司2013年末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2013年度净利润均不产生影响。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规定,规范了职工薪酬的定义,短期薪酬会计处理规范,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规定,并引入了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完整地规范职工薪酬的会计处理。

 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3、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规定,进一步规范了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将“费用按照性质分类的利润表补充资料”作为强制性披露内容,包括利润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分为两类列报:(1)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2)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

 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4、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该准则建立了判断控制存在与否的单一模型,规定对被投资方形成控制需要具备的三个要素为:(1)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2)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3)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5、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规定,进一步规范了金融工具列报,包括金融工具列示和金融工具披露。

 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6、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的规定,规范了公允价值定义,明确了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根据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将公允价值计量划分为三个层次,并对公允价值计量相关信息的披露作了具体要求。

 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7、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的规定,规范了对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的认定、分类及核算。该准则要求合营方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对共同经营则确认其资产(包括其对任何共同持有资产应享有的份额)、其负债(包括其对任何共同产生负债应承担的分额)、其收入(包括其对共同经营因出售产生所产生的收入应享有的份额)及其费用(包括其对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应承担的份额)。

 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8、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规定,规范了企业对子公司、合营安排、联营企业以及未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所享有的权益的相关披露要求。

 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8 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同意《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四、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的说明和意见

 (一)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合理变更的,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使财务数据更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准确、可靠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0月23日

 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8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于2014年10月2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独立董事:

 2014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000735 证券简称:罗 牛 山 公告编号:2014-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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