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周建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顾东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钱亚萍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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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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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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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2014年6月30日,公司第六届第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用于对海澜之家服饰有限公司增资,由其实施“海澜之家智能仓储配送中心项目”。该议案于2014年7月21日经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4年8月5日,海澜之家服饰有限公司完成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注册资本由100,000万元增至115,000万元。报告期内,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计划进度实施。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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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由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海澜之家服饰有限公司纳入会计报表合并范围,因此,公司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将同比大幅增长。
3.5 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公司执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本公司2013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公司财务报表中关于职工薪酬、财务报表列报、合并财务报表、公允价值计量、合营安排及与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相关业务及事项,已按相应准则的规定进行核算与披露,新准则的实施不会对公司2013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3.5.1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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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的说明
公司执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本公司2013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海澜之家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建平
2014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600398 证券简称:海澜之家 编号:临2014—041号
海澜之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第五次董事会(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澜之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第六届第五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10月17日通过书面送达、传真、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3名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建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2014年新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于2014年7月1日起执行新会计准则,并根据准则要求,对年初及比较期会计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公司执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本公司2013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公司财务报表中关于职工薪酬、财务报表列报、合并财务报表、公允价值计量、合营安排及与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相关业务及事项,已按上述准则的规定进行核算与披露,新准则的实施不会对公司2013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详见公司于2014年10月24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海澜之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4—043号)。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海澜之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398 证券简称:海澜之家 编号:临2014—042号
海澜之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第五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澜之家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第五次监事会议于2014年10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已于2014年10月17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会议通知。监事会主席张菊娣女士主持了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张菊娣、朱玉荣、宋建军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68条、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2014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的有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合理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海澜之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四日
股票代码:600398 股票简称:海澜之家 公告编号:临2014—043号
海澜之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2014年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2013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的通知》(财会[2014]6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通知》(财会[2014]7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通知》(财会[2014]8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通知》(财会[2014]10号)、《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 的通知》(财会[2014]11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 的通知》(财会[2014]14号)和《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通知》(财会[2014]16号),要求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本公司决定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并根据准则要求,对年初及比较期会计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
公司于2014年10月23日召开第六届第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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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执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本公司2013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相关情况
公司财务报表中关于职工薪酬、财务报表列报、合并财务报表、公允价值计量、合营安排及与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相关业务及事项,已按上述准则的规定进行核算与披露,新准则的实施不会对公司2013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三、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结论性意见
1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和新颁布的具体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并与公司2013年度和2014年度审计机构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充分沟通,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能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决策和披露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2、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合理变更的,决策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备查文件
1、 海澜之家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第五次董事会(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决议;
2、海澜之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3、海澜之家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第五次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海澜之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