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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1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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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415 证券简称:小商品城 公告编号:临2014-042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钱塘印象项目委托开发管理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合同概述

 根据公司房地产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商博南星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博南星公司”)于2014年10月16日与杭州滨江房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江建设管理公司”)签订《“钱塘印象”房地产项目委托开发管理合同书》(以下简称“合同”),商博南星公司委托滨江建设管理公司负责钱塘印象项目的开发管理,预计项目委托开发管理费约14,000万元。

 二、滨江建设管理公司基本情况

 名称:杭州滨江房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江干区庆春东路38号204室

 法定代表人:朱慧明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服务:房产建设工程管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建设工程咨询。(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滨江建设管理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钱塘印象项目为在建工程,合同签订时处于主体施工阶段。在合同签订后,滨江建设管理公司全权负责项目的整体开发管理,包括项目后续工程管理、精装修设计和施工管理、成本管理、项目销售、竣工交付、前期物业咨询等全过程的项目开发管理。

 2、商博南星公司负责筹措项目开发建设所需的全部资金,按项目进度及时核拨建设资金,并按时支付合同约定的各项费用。

 3、钱塘印象项目纳入滨江集团项目运营管理体系、销售管理体系和审批管理流程,遵守滨江建设管理公司风险控制要求和管理制度。

 4、预计钱塘印象项目委托开发管理费约14,000万元。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通过合同签订,公司钱塘印象房产项目委托滨江建设管理公司进行开发管理,引进滨江集团房地产项目上的建设、管理、销售等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品牌优势,符合公司房地产业务的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下属房地产公司的发展。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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