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14年10月16日下午2:30在云南省昆明市拓东路75号集成广场五楼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年10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总人数 | 60人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360,830,498 |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72.90 |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数 | 2人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359,172,460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72.57 |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 | 58人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股) | 1,658,038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0.33 |
(三)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由公司副董事长李治洪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8 人,董事长张鸿鸣先生因公出差未能出席会议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董事会秘书张小可先生参加了本次会议。列席本次会议的高级管理人员有
刘亚萍女士、张国庆先生、张丕祥先生、杨勇先生、丁荣先生。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方式对提案进行审议。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票数 | 同意比例 | 反对票数 | 反对比例 | 弃权票数 | 弃权比例 | 是否通过 |
1 | 关于《公司 2014 年中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 360,741,998 | 99.98% | 86,100 | 0.02% | 2400 | 0% | 是 |
在表决第 1 项议案时,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569,538股,同意票比例为 94.66%;反对 86,100股,反对票比例为 5.19%;弃权2400股,弃权票比例为 0.15%。
该议案以特殊程序通过。
注:第1项议案中弃权票为2400股,在计算该弃权票股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时计算为0%。原因是由于百分比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所致。
三、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云南众衡诚律师事务所
2、经办律师:钱祥飞、张金方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及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云南众衡诚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4、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