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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1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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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个月发行4只产品
公益信托突破审批困境频繁现身
□本报记者 刘夏村

 □本报记者 刘夏村

 

 曾长久陷入沉寂的公益信托近期开始频频“现身”。据不完全统计,今年6月以来,万向信托、国元信托、湖南信托、国民信托分别发行了一只公益信托产品,而在此之前,除2008年汶川地震后发行了两只公益信托计划外,近年来行业内已鲜有该类产品出现。

 业内人士认为,公益信托被监管层视为“创新业务”以及对信托业务的长远考虑是近期信托公司开始重视公益信托的重要原因。同时,对于相关审批政策更为深刻的理解与应用则加速了公益信托的发行。

 公益信托频“现身”

 9月28日,国民信托宣布发行一款名为“爱心久久-贵州黔西南州贞丰四在小学”的公益信托计划。该信托资金系专项用于捐赠贵州省黔西南州贞丰县开展“四在小学”活动所需的软件和硬件设施建设。

 实际上,这已是今年6月以来发行的第4只公益信托产品。就在国民信托发布这一产品的两天前,湖南信托亦宣布发行“湘信·善达农村医疗援助公益信托计划”。8月12日,安徽国元信托也开始在其官网推荐一只公益信托。6月中旬,万向信托推出了“万向信托—中国自然保护公益信托”。

 值得注意的是,国内的公益信托发端于2008年汶川地震后,但随后便昙花一现。一位公益信托研究人士回忆,彼时,长安信托、百瑞信托等信托公司共发行了两只公益信托计划,但在此后,业内就几乎再没发行过。

 信托业内人士认为,无法得到公益事业管理机构的批准,是导致公益信托陷入沉寂的一个重要原因。《信托法》规定,公益信托的设立和确定其受托人,应当经有关公益事业的管理机构批准。未经公益事业管理机构的批准,不得以公益信托的名义进行活动。不过,目前“公益事业管理机构”在《信托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中并没有具体所指。

 一位负责公益信托研发的人士表示:“我们通常理解的是民政部门,但实践过程中民政部门则以各种理由不予审批。”中国证券报记者了解到,由于在公益事业管理机构批准这一环节受阻,使得此前一些有意发行公益信托的公司只能“另辟蹊径”,发行具有公益目的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突破审批困境

 前述4只公益信托计划的相继发行,也得益于其通过了相关公益事业管理机构的批准。例如,湖南信托在其官网表示,“湘信·善达农村医疗援助公益信托计划”是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授权湖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和监管。前述国民信托公益信托的“公益事业管理机构”为贵州省黔西南州贞丰县民政局和教育局,另外两只公益信托亦分别得到当地民政部门的批准或支持。

 对此,中国人民大学信托与基金研究所执行所长邢成认为,这得益于对于相关审批政策更为深刻的理解与应用。他说,以前不少信托公司狭隘地认为公益事业管理机构就是指民政部门,但实际上还包括相关救助领域的主管部门,例如卫生主管部门、教育主管部门等。此外,亦有业内人士透露,信托公司与相关主管部门良好的沟通协调也是产品获批的一个重要原因。

 “这说明现在信托公司开始重视公益信托这一业务了。”邢成说。记者了解到,除了前述4家,目前还有其他一些信托公司在筹划发行公益信托计划。不过,由于目前信托公司开展这一业务的费率仅为千分之几,甚至是免费,加之管理规模较小,所以并不赚钱。

 显然,赚钱并不是当前信托公司重视公益信托的直接原因。实际上,在此前银监会下发的99号文中,公益信托被视为一种重要的转型创新业务,而在新一轮信托公司监管评级中,公益信托作为创新业务属于加分项——这被认为是一个现实原因。另外一个现实原因是,开展公益信托被认为是信托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一种体现。

 一些信托研究人士则认为,国外经验显示,公益信托具有较好的发展空间。随着国内公益信托规模的扩大,信托公司可以名利双收,现在这一业务发展较好的公司届时就会有所收获。前述某信托公司内部人士亦表示:“虽然我们公司做这单公益信托不赚钱,但至少是一种经验的积累,是为公司信托业务的长远发展做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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