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6月26日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1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30号:风险投资》中涉及的投资品种)。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4月27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相关公告。
2014年10月15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嵊州支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签订了《招商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协议》,现就相关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购买理财产品的主要情况
1、产品名称:招商银行结构性存款协议(黄金挂钩二层区间型W12)
2、投资币种:人民币
3、收益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招商银行保障存款本金和保底利率范围内的利息。
4、产品风险评级:低风险
5、投资收益率:3.3%/年或4.55%/年
6、产品期限:364天
7、挂钩标的:黄金价格
8、产品起息日:2014年10月15日
9、产品到期日:2015年10月14日
10、还本付息:存款到期日当日及之后,存款人凭《结构性存款证实书》支取存款本金及保底利息,存续期内不能提前支取。
11、提前终止条款:存款存续期内,存款人与招商银行均无权提前终止本存款。
12、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伍仟万元整。
13、资金来源: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14、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招商银行无关联关系。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135096.21 万元的3.70%。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进行的,通过适度的低风险理财投资,可以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三、主要风险提示
1、本金及利息风险:招商银行仅保障存款本金和保底利率范围内的利息,应充分认识利息不确定的风险。本存款的利率由保底利率及浮动利率组成,浮动利率取决于挂钩标的价格变化,受市场多种要素的影响。利息不确定的风险由存款人自行承担,存款人应对此有充分的认识。如果在存款期内,市场利率上升,本存款的利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
2、政策风险:本存款是针对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存款的起息、存续期、到期等的正常进行,甚至导致本存款利息降低。
3、流动性风险:产品存续期内,存款人不享有提前支取权利。
4、不可抗力风险:指由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可能影响存款的起息、存续期、到期等的正常进行,甚至导致本存款收益降低乃至本金损失。对于由不可抗力风险所导致的任何损失,由存款人自行承担,招商银行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报告期内保本型银行理财及相关的损益情况。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 受托人名称 | 关联关系 | 是否关联交易 | 产品类型 | 委托理财金额
(万元) | 起始日期 | 终止日期 | 实际收回本金
(万元) | 实际投资收益
(万元)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新昌支行 | 无 | 否 | 保证收益型 | 5,000 | 2014年06月30日 | 2015年06月30日 | 未到期 | 未到期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县支行 | 无 | 否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5,000 | 2014年07月01日 | 2014年09月01日 | 5000 | 40.77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 无 | 否 | 结构性存款 | 8,800 | 2014年07月04日 | 2015年07月06日 | 未到期 | 未到期 |
| 工行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 | 无 | 否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5,000 | 2014年07月02日 | 2015年06月23日 | 未到期 | 未到期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 | 无 | 否 | 结构性存款 | 4,000 | 2014年07月02日 | 2015年01月05日 | 未到期 | 未到期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新昌支行 | 无 | 否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1,200 | 2014年07月11日 | 2014年11月18日 | 未到期 | 未到期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县支行 | 无 | 否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5,000 | 2014年09月03日 | 2014年10月13日 | 5000 | 25.20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嵊州支行 | 无 | 否 | 结构性存款 | 5,000 | 2014年10月15日 | 2015年10月14日 | 未到期 | 未到期 |
| 合计 | 39000 | -- | -- | 10000 | 65.97 |
截至公告日,公司在过去12个月内累计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共计2.9亿元(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38亿元,使用自有资金52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35096.21万元的21.47%。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在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
六、备查文件
1、《招商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协议》及单位结构性存款证实书
特此公告。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四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