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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1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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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顺鑫农业 股票代码:000860 公告编号:2014-064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9月30日以当面送达的方式通知了公司全体董事、监事,会议于2014年10月16日在顺鑫国际商务中心12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3名监事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亿元,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次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扩大公司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本项议案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保荐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的《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4-06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 9 票。其中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详细内容披露在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cfo.com.cn)。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 9 票。其中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16日

股票简称:顺鑫农业 股票代码:000860 公告编号:2014-065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9月30日以当面送达的方式通知了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14年10月16日在顺鑫国际商务中心12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亿元,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次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扩大公司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的《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4-06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 3 票。其中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10月16日

股票简称:顺鑫农业 股票代码:000860 公告编号:2014-066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或“顺鑫农业”)于2014年10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人民币6亿元(占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的35.25%)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462 号)核准,公司于 2014 年 5 月 23 日向 9 名特定对象共发行了 132,049,992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价格为 13.2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743,059,894.4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02,239,894.40 元。以上募集资金已于 2014 年 5 月 29 日到账,并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2014)京会兴(验)字第 02010005 号)】确认。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投入以下项目:牛栏山酒厂研发中心暨升级改造工程项目(一期、二期)、熟食产业技术升级项目、白酒品牌媒体推广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4年10月16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82,230.57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额已经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截至2014年10月16日)
1牛栏山酒厂研发中心暨升级改造工程项目(一期、二期)93,222.5729,642.47
2熟食产业技术升级项目13,483.429,070.10
3白酒品牌媒体推广项目30,000.0010,000.00
4补充流动资金33,518.0033,518.00
合计170,223.9982,230.57

三、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牛栏山酒厂研发中心暨升级改造工程项目(一期、二期)”、“熟食产业技术升级项目”、“白酒品牌媒体推广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在扣除预计在未来12个月可能使用的资金后分别对应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为400,000,000.00元、0.00元、200,000,000.00元、0.00元,合计人民币6亿元。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人民币6亿元(占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的35.25%)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十二个月。公司对前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所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本次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提出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募集资金金额的50%、单次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也未超过12个月,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预计节约财务费用的金额、导致流动资金不足的原因、是否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和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措施

公司使用人民币6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根据流动资金使用情况,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3,600万元(按照1年期贷款利率计算)。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业务使用,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等情况,可以有效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证券投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前,公司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董事会基于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而作出的决定,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和研究,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能够有效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有利于募集资金的合理利用和充分发挥效益,减少财务费用,降低经营成本,程序合法,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和《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6亿元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6亿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单次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监事会认为: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董事会基于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而作出的决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有效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募集资金的合理利用和充分发挥效益,减少财务费用,降低经营成本,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要求,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成员在对该事项的判断和审查方面履行了诚信义务。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6亿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关于顺鑫农业以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6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顺鑫农业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和《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6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待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意见;

4、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5、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意见。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16日

股票简称:顺鑫农业 股票代码:000860 公告编号:2014-067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提请召开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议案涉及股东大会职权,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召开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11月4日上午9:00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11月3日—2014年11月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1月4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1月3日下午15:00至2014年11月4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股权登记日:2014年10月29日

(六)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顺义区站前街1号院1号楼顺鑫国际商务中心14层会议室

(七)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八)投票规则: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

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具体规则为: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或互联网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九)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截至2014年10月29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

(十)公司将于2014年10月31日就本次股东大会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议案一:《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相关披露请查阅2014年10月17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三)特别强调事项:

公司股东即可以参与现场投票,也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手续

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及持股证明文件;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授权人深圳股票帐户卡和持股凭证。

出席会议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法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帐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到指定地点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时间:2014年10月30日至2014年10月31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三)登记地点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一)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1月4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投票代码:360860;投票简称:顺鑫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

1.00 元代表议案 1,2.00 元代表议案 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具体如下表: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委托价格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100
议案1《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1.00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决意见类型委托数量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6)计票规则:

在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时,如果股东先对议案1投票表决,然后对总议案投票表决,以股东对议案1已投票表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未投票表决的议案,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然后对议案1投票表决,则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1月3日下午15:00至2014年11月4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 11:30 前发出后,当日下午 13:00 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 11:30 后发出后,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可 登 录 网 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一)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二) 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69420860

联系人:高薇

传真:(010)69443137

通讯地址:北京市顺义区站前街1号院1号楼顺鑫国际商务中心13层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101300

(二)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三)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

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0月16日

附件(本授权委托书裁剪或复印有效):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单位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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