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4年10月1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0922 证券简称:佳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4-058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年10月16日,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049号),批复具体内容如下:

 一、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4,731万股新股。

 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批复要求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有关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联系方式如下:

 1、发行人: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红霞

 联系电话:0454-8848800、8467799

 传真:0454-8467700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部门: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21-23219496、23219622、23219939

 传真:021-63608081

 特此公告。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0月16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