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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1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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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银行理财产品到期收回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75 股票简称:东诚药业 公告编号:2014-056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银行理财产品到期收回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7月2日通过招商银行E家平台,使用人民币4,372.28万元在招商银行办理理财业务,理财产品的名称为“招商银行E+定期理财项目SZ20140002号计划”(代码:SZ20140002),产品期限为98天,起息日:2014年7月2日,到期日:2014年10月8日,预期年化收益率为5.8%;公司于2014年7月4日通过招商银行E家平台,使用人民币2,798.84万元在招商银行办理理财业务,理财产品的名称为“招商银行E+定期理财项目SZ20140003号计划”(代码:SZ20140003),产品期限为96天,起息日:2014年7月4日,到期日:2014年10月8日,预期年化收益率为5.8%;上述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7月5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37)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上述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已于近日到账,公司已全部收回本金及收益,共计获得理财投资收益1,123,221.68元。

 特此公告!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15日

 证券代码:002675 股票简称:东诚药业 公告编号:2014-057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客户”)在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12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详见2013年4月20日公司登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近日公司共运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8,189.46万购买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大海阳路支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三笔理财产品,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购买招商银行理财产品的主要内容:

 (一)2014年10月10日公司通过招商银行E家平台,使用人民币1,211.88万元在招商银行办理理财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1、 理财产品名称:“e+企业定期理财项目JN20140090”

 2、 起息日:2014年7月2日

 3、 到期日:2015年3月24日

 4、 预期年化收益率:5.30%

 5、 理财产品类型:保本固定收益型

 6、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人民币壹仟贰佰壹拾壹万扒仟扒佰元整

 7、资金来源: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8、公司与招商银行无关联关系

 (二)2014年10月10日公司通过招商银行E家平台,使用人民币1,977.58万元在招商银行办理理财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1、 理财产品名称:“e+企业定期理财项目ZZ20140024”

 2、 起息日:2014年10月10日

 3、 到期日:2014年12月26日

 4、 预期年化收益率:5.30%

 5、 理财产品类型:保本固定收益型

 6、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人民币壹仟玖佰柒拾柒万伍仟扒佰元整

 7、资金来源: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8、公司与招商银行无关联关系

 (三)2014年10月10日公司和招商银行签订了《招商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协议》,使用人民币5,000万元在招商银行开展结构性存款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1、 理财产品名称:“招商银行结构性存款W02型(黄金二层区间稳健型)”

 2、 理财产品期限:61天

 3、 起息日:2014年10月10日

 4、 到期日:2014年12月10日

 5、 浮动利率范围:2.6%;4.0%(年化),解释如下:

 (1)存款利息与黄金价格水平挂钩

 本存款所指黄金价格为每盎司黄金的美元标价。

 (2)关于挂钩黄金价格水平的约定

 挂钩黄金价格水平为伦敦金银市场协会发布的下午定盘价(以下简称伦敦金市下午定盘价),该价格在彭博资讯(BLOOMBERG)参照页面“GOLDLNPM CMDTY”每日公布。如果届时约定的数据提供商彭博资讯提供的参照页面不能给出所需的价格水平,招商银行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选择市场认可的合理的价格水平进行计算。

 (3)存款利息的相关约定

 存款利息根据所挂钩的黄金价格表现来确定。

 (观察期是指从起息日即2014年10月10日(含当日)至到期日前两个工作日即2014年12月08日(含当日)期间;观察日是指在观察期内伦敦金市的每个交易日;黄金价格水平每日观察,如果届时伦敦金市因任何原因未能公布下午定盘价, 招商银行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选择市场认可的合理的价格水平进行计算。

 (黄金的期初价格是指存款登记日当日伦敦金市下午定盘价。

 (波动区间是指黄金价格从“期初价格-400美元”至“期初价格+400美元”的区间范围(含边界)。

 (保底利率(年化):2.6%

 (最高利率(年化):4.0%

 (存款利率和利息收益的确定:

 存款利率=保底利率+(最高利率-保底利率)×黄金价格水平在波动区间内的观察日天数÷观察日总天数

 利息收益=存款本金×存款利率×实际存款天数÷365

 实际存款天数是指存款成立日(含当日)至到期日(不含当日)期间的天数。

 6、理财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7、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人民币伍仟万元整

 8、资金来源: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9、公司与招商银行无关联关系

 二、主要风险揭示

 (1)本金及利息风险:本存款有投资风险,招商银行仅保障投资本金,不保证存款利息,您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本存款的利息为浮动利率。利息取决干挂钩标的的的价格変化,受市场多种因素的影响。利息不确定的风险由存款人自行承担。存款人庄対此有充分的认识。如果在存款期内,市場利率上升,本存款的利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

 (2)政策风险:本存款是针对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发生变化,可能影响存款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甚至导致本存款利息降低。

 (3)流动性风险:在产品存续期内,存款人不享有赎回权利。

 (4)欠缺投资经验风险:本存款的利率与挂钩标的的价格水平挂钩,利息计算较为复杂,故只适合于具备相关投资经验、风险承受能力较高的存款人认购。

 (5)信息传递风险:本存款存续期内不提供估值,存款人应依据本存款说明书所载明的公告方式及时查询本存款的相关信息。招商银行按照本说明书“信息公告”的约定,发布存款的信息公告。存款人应根据“信息公告”的约定及时登录招商银行营业网点查询。如果存款人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存款人无法及时了解存款信息,并由此影的存款人的投资决策,因此而产生的責任和风险由存款人自行承担。另外,存款人预留在招商银行的有效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及时通知招商银行,如存款人未及时告诉招商银行联系方式变更的或因存款人其他原因导致招商银行在需要联系存款人时无法及时联系上,可能会由此影响存款人的投资决策,由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存款人自行承担。

 (6)存款不成立风险:如存款人签署《结构性存款业务协议》至存款人收到《结构性存款交易确认单》之前,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发生剧烈波动,经招商银行合理判断难以按照本产品说明书规定向存款人提供本存款,则招商银行有权宣布该理财计划不成立。

 (7)数据来源风险:在本存款收益率的计算中,需要使用到数据提供商提供的挂钩标的的价格水平。如果届时产品说明书中约定的数据提供商提供的参照页面不能给出所需的价格水平,招商银行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选择市场认可的合理的价格水平进行计算。

 (8)不可抗力风险:指由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可能影响存款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甚至导致本存款收益降低乃至本金损失。对由于不可抗力风险所导致的任何损失,由存款人自行承担,招商银行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风险应对措施:

 (1)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若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2)委托理财情况由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公司委托理财的进展情况、盈亏情况、风险控制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3)独立董事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独立董事在公司审计部核查的基础上,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同时,独立董事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委托理财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4)公司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委托理财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

 (5)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投资理财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及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1、公司于2013年12月30日运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8,000万在厦门国际开展结构性存款业务,该产品已于2014年4月2日到期。

 2、公司于2014年1月9日运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购买光大银行 “2014年对公保证收益型T计划统发产品3 ”理财产品,该产品已于2014年7月10日到期。

 3、公司于2014年4月11日运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8,000万在厦门国际开展名称为“飞越理财人民币‘利利共赢’结构性存款产品”14545期的结构性存款业务,该产品已于2014年6月19日到期。

 4、公司于2014年4月22日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4,500万元在招商银行开展结构性存款业务,该产品已于2014年6月23日到期。

 5、公司于2014年7月2日和2014年7月4日共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7,171.12万在招商银行开展结构性存款业务,该产品已于2014年10月8日到期。

 6、公司于2014年7月10日和2014年7月11日共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2,159.15万在招商银行购买了两笔理财产品,该产品将分别于2015年1月9日和2014年10月15日到期。

 7、公司于2014年7月17日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5,000万元在招商银行开展结构性存款业务,该产品已于2014年9月17日到期。

 8、公司于2014年7月21日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5,000万元在招商银行开展结构性存款业务,该产品将于2014年10月21日到期。

 六、备查文件

 1、与银行签订的合同

 特此公告。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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