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辉隆股份”、“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4年10月8日以送达和通讯方式发出,并于2014年10月13日在公司19楼会议室以通讯和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永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8位董事,实到8位董事,董事朱金和先生、赵惠芳女士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整合部分业务板块的议案》;
1、整合公司化肥板块业务,公司将持有的安徽辉隆集团新安农资有限公司全部股权转让给控股子公司安徽辉隆集团农资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适时注销广西辉隆农资有限公司和安徽辉隆集团东华农资有限责任公司,并将安徽辉隆集团东华农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全资子公司江苏辉隆化肥有限公司和江西辉隆农资有限责任公司全部股权转让给辉隆股份;
2、整合公司农业板块业务,公司将持有的安徽辉隆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全部股权转让给控股子公司安徽辉隆农资集团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本次整合化肥板块业务,主要是为了规范区域市场,简化公司管理层级,充分发挥公司人力资源、商品资源、科技服务资源的优势,提高运营效率,提升盈利能力。
公司整合农业板块业务,主要是在夯实原有发展的基础上,主动顺应当前农资市场及土地流转形势发展的需要,优化业务架构,做大做强农业板块,为国家粮食安全和食品安全做出应有贡献,未来将对公司将产生积极影响。
二、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