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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1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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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双债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封闭期内周净值公告

估值日期:2014-10-13

公告送出日期:2014-10-14

基金名称东方双债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东方双债添利债券
基金主代码400027
基金管理人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管理人代码50390000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代码20100000
基金资产净值243,696,192.01
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1.0018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单位:人民币元)-
下属两级基金的基金简称东方双债添利债券A类东方双债添利债券C类
下属两级基金的交易代码400027400029
下属两级基金的份额参考净值(单位:人民币元)1.00191.0017
下属两级基金的份额累计参考净值(单位:人民币元)1.00191.0017
基金实施分红或份额折算等事项的特别说明-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4年9月24日生效。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10月14日

东方新兴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封闭期内周净值公告

估值日期: 2014-10-13

公告送出日期:2014-10-14

基金名称东方新兴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东方新兴成长混合
基金主代码400025
基金管理人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管理人代码50390000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代码20020000
基金资产净值(单位:人民币元)279,756,482.21
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1.0185
基金实施分红等事项的特别说明除息日分红金额

(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其他事项说明
 -

(场内)

-

(场外)

--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4年9月3日生效。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10月14日

关于旗下基金继续参与五矿证券基金

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了答谢广大投资者对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支持和厚爱,经本公司与五矿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矿证券”)协商一致,现决定自2014年10月15日开始,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继续参与五矿证券开展的基金申购业务费率优惠活动(仅限前端收费方式)。

一、活动时间

自2014年10月15日起(具体活动截止时间以五矿证券公告为准)。

二、参与基金

序号基金名称基金代码
1东方龙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400001
2东方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400003
3东方策略成长股票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400007
4东方稳健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400009
5东方核心动力股票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400011
6东方保本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400013
7东方增长中小盘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400015
8东方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400016
9东方央视财经5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400018
10东方安心收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400020
11东方利群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400022
12东方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400023

三、适用基金的优惠费率

投资者通过五矿证券网上交易系统网上委托指定基金申购业务,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享受费率4折优惠,若优惠折扣后费率低于0.6%,则按0.6%执行;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本公司以后新增旗下基金,都自动参与此项申购费率优惠活动。

2014年10月15日,因本公司旗下东方双债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新兴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尚未开放日常申购与赎回业务,该两只基金暂不参与上述费率优惠活动,开放日常申购与赎回业务后将自动参与此项费率优惠活动,后续动态请关注本公司相关公告。

四、重要提示

1、本次费率优惠活动仅限于基金的前端收费方式。

2、投资者欲了解各基金产品的原申购费率等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3、五矿证券保留对参与优惠的基金品种及折扣率进行调整的权利,请投资者注意查阅五矿证券相关公告。

4、本公告解释权归五矿证券所有,具体业务规则及活动结束时间请遵循五矿证券的有关规定。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五矿证券客户服务电话:400-184-0028

网址:www.wkzq.com.cn

2、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628-5888

网址:www.df5888.com或www.orient-fund.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其他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四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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