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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1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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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39 证券简称:云南城投 编号:临2014-085号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下属公司签订《国有土地及地上建(构)筑物
和附属设施征收补偿协议书》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下属公司签订<国有土地及地上建(构)筑物和附属设施征收补偿协议书>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14年10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临2014-083号《关于公司下属公司签订<国有土地及地上建(构)筑物和附属设施征收补偿协议书>的公告》,现就该公告相关情况补充如下:

 一、本次被征收补偿地块的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云南红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红河地产”)土地(证号分别为昆国用【2004】第01976号及昆国用【2004】第02057号,此二宗土地以下合称“大渔地块”)是2007年以评估值156,659,193.68元置入的资产。置入后,因规划调整的原因,项目暂缓实施。后又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安排,昆明市草海片区安置用房确定选址于大渔地块所处片区,大渔地块成为被征地、拆迁对象。

 经公司与政府相关部门的多轮磋商,2014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相关规定,本着公平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红河地产与昆明道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道恒地产”)、西山区滇池草海保护治理和开发建设指挥部(下称“草海建设指挥部”)及昆明市国土资源局西山分局(下称“西山国土局”)签订《国有土地及地上建(构)筑物和附属设施征收补偿协议书》(下称“《征收补偿协议书》”),道恒地产受昆明市人民政府委托,依法委托草海建设指挥部及西山国土局对红河地产所拥有的大渔地块及地上建(构)筑物和附属设施进行征收补偿,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主城区城镇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管理办法的通知》(昆政办[2009]51号)确定的征收补偿费为220,965,342.93元。

 二、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2007年,大渔地块作为置入资产的价值为156,659,193.68元(评估土地价值),红河地产对大渔地块进行了后续投入,截至2014年9月30日,大渔地块及地上建(构)筑物和附属设施账面成本为202,147,874.22元。

 按照《征收补偿协议书》的相关约定,大渔地块及地上建(构)筑物和附属设施的征收补偿费为220,965,342.93元,本次交易实现净收益18,817,468.71元。

 特此公告。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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