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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1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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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上海电力 证券代码:600021 编号:临2014-35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期,由公司和哈密宣力燃气发电公司共同投资的新疆哈密淖毛湖低热值燃气发电项目(以下简称“新疆哈密燃机项目”)获得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批复。

 新疆哈密燃机项目拟建设2台9E等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和2台6B等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发电总装机容量493兆瓦,由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持股60%,哈密宣力燃气发电公司持股40%。该项目动态投资29.86亿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5.972亿元,约占动态总投资的20%,由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和哈密宣力燃气发电公司按各自出资比例共同出资,资本金以外所需资金通过银行贷款解决。

 经公司研究和论证,新疆哈密燃机项目的煤气热值、流量等与公司所属罗泾燃机发电厂原机组设计条件基本匹配,能使现有设备得到最大化利用,并实现缩短工期提早发电、降低造价、提高收益的目标。因此公司拟将罗泾燃机发电厂原低热值燃机以经营租赁的方式租赁至新疆哈密燃机项目,以使原低热值燃机发挥最大发电效率,从而使企业经济效益最大化。

 该项目为哈密淖毛湖园区煤炭产业链延伸中尾气综合利用项目,项目利用园区内煤化工废弃的尾气发电,大大提高了资源综合利用效率,预计项目全投资内部收益率约12%。项目节能环保,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属于典型的循环经济项目,获得了当地政府和国家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

 公司将积极推进上述项目的建设进程,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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