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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1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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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公告

 证券代码:600163 证券简称:福建南纸 公告编号:2014-061

 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于2014年10月11日在福州市湖东路268号证券大厦12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亲自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3人,实到3人列席了会议,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骏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63)

 此项议案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同意9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7月计提、转销及转回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

 经测试,2014年7月末,公司库存商品中新闻纸、未漂硫酸盐木浆和木溶解浆、主要原材料木片等存在减值,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原库存二抄文化纸、四抄不干胶原纸和轻型纸,期初已提存货跌价准备,本期已销售的,转销原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主要原材料废纸、木浆及库存商品中四抄双胶、静电等其他文化纸因库存量、价格等因素变动影响,可变现净值得以恢复的,转回部分前期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关于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差额部分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规定,公司2014年上半年度末存货跌价准备余额107,756,434.48元,会议同意2014年7月份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4,328,363.65元,转销存货跌价准备591,302.75元,转回存货跌价准备15,394,573.19元,计入当期损益,期末余额106,098,922.19元。

 此项议案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同意9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计提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64)

 此项议案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同意9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三、上网公告附件

 1、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2、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4年7月计提、转销及转回存货跌价准备的专项意见

 3、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计提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的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13日

 证券代码:600163 证券简称:福建南纸 公告编号:2014-062

 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于2014年10月11日在福州市湖东路268号证券大厦12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亲自出席监事3人,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瑜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国家财政部于2014年1月26日起对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修订,相继修订和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七项具体准则,并要求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014年6月20日,财政部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在2014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本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2014年7月23日,财政部发布《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会议同意公司按照新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对公司原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科目核算进行调整和变更,并按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合理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此项议案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同意3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7月计提、转销及转回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关于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差额部分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规定,公司2014年上半年度末存货跌价准备余额107,756,434.48元,会议同意2014年7月份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4,328,363.65元,转销存货跌价准备591,302.75元,转回存货跌价准备15,394,573.19元,计入当期损益,期末余额106,098,922.19元。

 监事会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2014年7月公司计提、转销及转回存货跌价准备,遵循了谨慎性原则,本次计提、转销及转回存货跌价准备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和相关制度的规定,计提、转销及转回程序合法。公司计提、转销及转回存货跌价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

 此项议案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同意3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公司对厦门新阳纸业有限公司投资持股比例应享有其净资产份额与账面成本的差额计提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25,557,954.81元,会议同意公司计提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25,557,954.81元,计入当期损益。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所持有的厦门新阳纸业有限公司股权计提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遵循了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及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计提程序合法,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此项议案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同意3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三、上网公告附件

 1、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2、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14年7月计提、转销及转回存货跌价准备的专项意见

 3、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计提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的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10月13日

 证券代码:600163 证券简称:福建南纸 公告编号:2014-063

 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2014年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2013?年度以及本年度中期报告的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日期:以财政部2014年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2、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国家财政部于2014年1月26日起对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修订,相继修订和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七项具体准则,并要求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014年6月20日,财政部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在2014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本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2014年7月23日,财政部发布《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在2014年1月26日起陆续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第9号、第30号、第33号、第37号、第39号、第40号、第41号等八项准则和2014年7月23日修改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在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相关准则及有关规定。

 公司于2014年10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会议表决情况详见2014年10月1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福建省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及《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4]7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会计准则,修改了财务报表中的列报,包括利润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分为两类列报:

 (1)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

 (2)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

 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影响金额: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由原列报资本公积科目转列其他综合收益项目,调减2014年6月30日资本公积292.89万元,调增2014年6月30日其他综合收益292.89万元;追溯调减2013年12月31日资本公积151.14万元,调增2013年12月31日其他综合收益151.14万元。

 2、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4]6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该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3、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4]8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该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4、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4]10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通过投资方是否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是否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来判断某个被投资方是否应被合并。该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5、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4]11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评估参与合营安排的情况并变更了合营安排的会计政策。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6、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4]14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对“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资产的确认和计量》处理。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其中对间接持有的该部分投资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并对其余部分采用权益法核算。 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影响金额:调减2014年6月30日长期股权投资5816.50万元,调增2014年6月30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5816.50万元;追溯调减2013年12月31日年长期股权投资5816.50万元,调增2013年12月31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5816.50万元。

 7、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4]16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该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8、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4]23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表》。该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2013?年度以及本年度中期报告的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三、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所的结论性意见

 1、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合理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合理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上网公告附件

 1、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2、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13日

 证券代码:600163 证券简称:福建南纸 公告编号:2014-064

 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计提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年10月1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对所持有的厦门新阳纸业有限公司股权计提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厦门新阳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阳纸业”)是公司2009年与厦门顺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厦门海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公司。新阳纸业注册资本250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额4200万元,持有其16.8%股权,截至2014年7月31日账面成本41,594,960.07元。2013年,新阳纸业出现较大经营亏损,经审计,该公司2013年度净利润为-79,749,968.33元,净资产143,535,315.81元;2014年,新阳纸业生产经营未见明显好转,出现持续亏损,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厦门分所审计,截至2014年7月31日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54,541,635.35元,净资产为95,458,364.65元,已发生大幅度减值。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公司对厦门新阳纸业有限公司投资持股比例应享有其净资产份额与账面成本的差额计提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25,557,954.81元,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计提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25,557,954.81元,计入当期损益。

 二、董事会关于公司对所持有的厦门新阳纸业有限公司股权计提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对所持有的厦门新阳纸业有限公司股权计提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遵照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规定执行。本次计提减值的决定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和经营状况。

 三、公司对所持有的厦门新阳纸业有限公司股权计提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对所持有的厦门新阳纸业有限公司股权计提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共计影响当期利润总额-25,557,954.81元。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所持有的厦门新阳纸业有限公司股权计提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遵循了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及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计提程序合法,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对所持有的厦门新阳纸业有限公司股权计提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遵循了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及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计提程序合法,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六、上网公告附件

 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计提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的专项意见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次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3、厦门新阳纸业有限公司2013年度及2014年1-7月财务报表(经审计)

 特此公告。

 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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