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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1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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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13 证券简称:常发股份 公告编号:2014-035
江苏常发制冷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常发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7月14日接到公司大股东江苏常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公司大股东正在筹划与公司有关的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4年7月14日开市起停牌。经公司进一步了解,确认该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后,公司于2014年8月2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4-022),公司股票自2014年8月4日开市起继续停牌。2014年8月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2014年8月9日、2014年8月16日、2014年8月23日公司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14-024、2014-025、2014-026)。2014年8月30日公司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及延期复牌公告》(公告编号:2014-030)。2014年9月6日、2014年9月13日、2014年9月20日、2014年9月27日公司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14-031、2014-032、2014-033、2014-034)。上述公告详见公司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鉴于本次重组工作涉及的工作量较大,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重组有关各方仍在积极推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涉及的各项工作。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的有关规定,本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充分关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该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报刊、网站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常发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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