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14年10月10日上午9时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10月9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7名(公司董事熊辉因公出差未能出席)。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会议由孟凯先生主持,会议逐项审议了各项议案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 《关于变更公司住所的议案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将注册地址由“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七街1号2号楼3层”变更为“上海市普陀区云岭东路89号10层”。
公司住所变更将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登记为准。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上述住所变更、工商备案等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另行刊登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公司章程》第五条“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七街1号2号楼3层;邮政编码:100085。”,修改为“公司住所:上海市普陀区云岭东路89号10层;邮政编码:200062”。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另行刊登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变更住所、修改<公司章程>等事项的工商登记或备案事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另行刊登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