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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1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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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九成上市公司2013年披露内控评价报告
赵静扬

 □本报记者 赵静扬

 

 财政部、证监会10日联合发布上市公司2013年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情况分析报告。报告称,2013年2312家上市公司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占上市公司总数的92.89%。

 在2312家上市公司中,沪市781家,占沪市上市公司的81.95%;深市1531家,占深市上市公司的99.67%;主板上市公司1256家,中小板上市公司701家,创业板上市公司355家。1884家上市公司未披露内部控制缺陷,占比81.49%;428家公司披露内部控制缺陷,占比18.51%,其中31家披露内部控制重大缺陷,37家披露内部控制重要缺陷,377家披露内部控制一般缺陷。

 从披露数量看,2008年至2013年,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上市公司从1076家增至2312家,占比从67%增至93%。2013年,纳入实施范围的1052家上市公司全部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在未纳入实施范围的上市公司中,中小板、创业板上市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也全部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尽管如此,2013年上市公司内控信息披露仍存在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不够恰当、内部控制缺陷内容的披露不够规范等问题。报告从政府监管部门、实施企业、内控审计及咨询机构等层面提出建议,并建议研究探索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实施内控规范体系,进一步扩大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实施范围。(报告见A1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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