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交易系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系公司第二大股东)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转让给公司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不会因本次股份转让而发生变化。
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均无影响。
一、股份转让的情况简介
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实益达”)于2014年9月29日收到公司第二大股东拉萨市冠德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冠德成”)通知,其拟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48,890,126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60%)协议转让给公司实际控制人乔昕先生,双方已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鉴于冠德成系实际控制人乔昕先生和陈亚妹女士所控制的企业,乔昕先生与陈亚妹女士系一致行动人,本次股份转让前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仍为乔昕先生和陈亚妹女士。
二、交易各方情况介绍
1、出让方情况介绍
| 名称 | 拉萨市冠德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冠德成”) |
| 住所/通讯地址 | 拉萨市柳梧区柳梧大厦13楼 |
| 法定代表人 | 乔昕 |
| 注册资本 | 550万元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 540100200000193 |
| 税务登记号码 | 440300772721027 |
| 经营范围 | 计算机软、硬件及网络技术开发;信息咨询(以上不含限制项目);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经营进出口业务(以上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 |
| 经营期限 | 2005年3月30日至2025年3月30日 |
| 股东情况 | 陈亚妹出资44万元,占比8%;
陈熙亚出资11万元,占比2% |
| 联系电话 | 0755-29048769 |
2、受让方基本情况
| 名称 | 乔昕 |
| 性别 | 男 |
| 国籍 | 中国,无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
| 住所 |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银湖路*号 |
| 身份证号码 | 32020419631101**** |
| 通讯地址 | 深圳市龙岗区宝龙工业城宝龙六路实益达科技园 |
| 任职情况 | 1998年与陈亚妹女士一起创办实益达前身深圳市实益达实业有限公司,现任实益达董事兼总经理、无锡实益达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汇大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电明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拉萨市冠德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无锡实益达照明科技有限公司的总经理、深圳前海实益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百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
三、转让情况介绍
出让方冠德成系受让方乔昕先生所控制的企业,乔昕先生和陈亚妹女士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乔昕先生与陈亚妹女士系一致行动人,此次交易为同一实际控制人下的交易。
冠德成将其持有的全部实益达股份48,890,126股协议转让给乔昕先生,转让完成后冠德成持有实益达的股份比例将由10.60%下降至0%,乔昕先生持有实益达的股份比例将由0.68%上升至11.29%。
该股份转让事项涉及的股份过户手续尚待办理。
四、其他事项
截至本报告公布之日,受让人乔昕先生尚无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实益达股份的具体计划。
根据有关规定,冠德成编制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乔昕先生编制了《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信息披露规则的要求持续披露该事项的进展情况。
冠德成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所持有的股份。此承诺已履行完毕。
五、备查文件
1、拉萨市冠德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乔昕先生的《股份转让协议书》
3、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