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18 证券简称:华星化工 公告编号:2014-049
安徽华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华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9月21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2014年9月26日上午10:00时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3名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李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撤回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议案》。
《安徽华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公告》内容详见2014年9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14-050号公告。
特此公告。
安徽华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九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018 证券简称:华星化工 公告编号:2014-050
安徽华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撤回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2013年11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2013年12月27日召开的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36,000万股(含36,000万股),发行价格不低于6.11元/股,募集资金的总额不超过219,960万元(包括发行费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拟运用本次募集的流动资金开展从事天然气业务的筹备工作。公司于2014年4月25日向中国证监会申报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并于2014年4月25日取得中国证监会第140406号《接收凭证》,于2014年5月7日取得中国证监会第140406号《受理通知书》,于2014年6月11日取得中国证监会第140406号《反馈意见通知书》。
根据发展规划,公司拟对融资计划进行调整,在与保荐机构协商后,决定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报材料。公司控股股东将继续支持公司实施天然气业务发展战略,公司计划通过多种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担保、委托借款、银行借款等)满足发展需要。2014年9月2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撤回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议案》,公司将根据董事会决议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特此公告。
安徽华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