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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9月2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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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2063 证券简称:远光软件 公告编号:2014-064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9月23日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4年9月26日上午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陈利浩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董事姜洪元先生、林国华先生、独立董事卫建国先生、宋萍萍女士、钱强先生通过远程电话会议方式出席并以传真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经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详见 2014年9月27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2014年9月27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刊载于2014年9月27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9月26日

证券代码:002063 证券简称:远光软件 公告编号:2014-065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为抓住电力行业基建工程管理信息化的市场机会,同时也为了完善公司在“电力资产全寿命周期管理”解决方案的战略布局,进一步提升公司在工程管理方面的优势,积极拓展电力行业以外市场,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横琴新区集睿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睿思”)拟与南京广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广安”)共同出资设立南京远光广安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远光广安”)。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公司全资子公司集睿思拟以自有资金出资2,600万元,占远光广安注册资本的66.67%;南京广安拟投资1,300万元,占远光广安注册资本的33.33%。

2、本次投资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不需股东大会批准。

3、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方介绍

1、名称:珠海横琴新区集睿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横琴镇海河街3号401室

法定代表人姓名:简露然

注册资本:660万元

实收资本:66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软件开发、销售;其他软件服务及其相关技术咨询。

集睿思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名称:南京广安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下关区中山北路350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万军

注册资本:500万元

实收资本:5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公司(自然人独资)

经营范围:软件开发、电子系统集成、智能楼宇、综合布线、工业自控设备研制开发、销售;软件项目工程咨询及服务。

万军先生持有南京广安100%的股权,为南京广安的实际控制人。万军先生出生于1969年12月,南京大学管理学硕士,1992年8月至2001年4月在中国房地产集团镇江公司任职,2001年4月至今任南京广安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南京远光广安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

注册资本:人民币3,900万元

经营范围:软件开发、电子系统集成、智能楼宇、综合布线、工业自控设备研制开发、销售;软件项目工程咨询及服务。

(二)出资方式

拟出资股东及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远光软件南京广安合计
出资额(万元)——2,6001,3003,900
其中:首期出资数额现金2,000319.162,319.16
第二期出资数额现金6004001,000
无形资产——580.84——
出资比例(%)66.67%33.33%100.00%

集睿思的出资超过其净资产部分,由公司提供解决。

以上工商登记信息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为准。

(三)拟用于出资的无形资产情况

南京广安用于本次出资的无形资产为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根据北京华信众合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评估值为670万元,具体情况参见同日公告的《南京广安科技有限公司拟用无形资产出资涉及的其持有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价值项目评估报告》。截至本公告日,南京广安用于本次出资的无形资产不存在设定担保、诉讼仲裁等相关情况。

根据评估值并经双方协商确定,南京广安拟用于本次出资的无形资产作价580.84万元。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

《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已明确将城镇配电网建设和农村电网升级改造纳入规划范围。国家电网公司明确提出“推行小城镇和新农村典型供电模式、服务家庭农场发展、建设生态智能新农村网”三大举措,全面推进配网标准化建设规,计划2020年全面建成“世界一流的现代配电网”。南方电网“十三五规划”确定了稳步推进跨省通道建设、完善各省输电网、加强城乡配电网建设、推进智能电网建设,到2020年城市配电网自动化覆盖率达到 80%。综上所述,十二五及十三五期间,城镇配电网及农村电网建设投资规模将快速增长,将带动工程项目管理信息化市场的快速增长。

南京广安在工程管理的业务经验与产品较成熟,其工程产品兼顾高端集团应用与中低端企业级应用,且与公司主要产品线互补;同时,南京广安除电力及能源行业外,还长期耕耘包括装备制造业在内的其他行业,其客户大部分为央企或国有大型企业集团。双方合资成立远光广安,将进一步完善公司资产全寿命周期管理解决方案在工程管理方面的产品链,公司也将共享其优质的行业外市场资源,加快公司向行业外市场的拓展速度。

2、存在的风险及对策

远光广安开展的业务主要在工程和装备制造的信息化领域,属于公司的新兴业务,在合资双方渠道整合的效率及效果等方面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远光广安将充分利用公司在集团级应用的优势市场地位,在产品、市场等方面与合作伙伴形成“优势互补”,突出“集团级应用、一体化应用”的特色,同时将合作伙伴的优秀产品与公司遍布全国的渠道对接,促进本次投资的顺利推进。

3、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在电力业务领域的战略布局,推动公司在电力行业以外的市场拓展,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达成营运持续成长的目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9月26日

股票代码:002063 证券简称:远光软件 公告编号:2014-066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9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从2014年1月26日起,财政部陆续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共七项具体会计准则。

根据财政部的要求,上述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4项具体会计准则(38项具体准则中,剔除本次被替换的2、9、30、33号)、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2014年财政部发布的2、9、30、33、39、40、41号新会计准则。

4、变更日期:从2014年7月1日起。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涉及以下方面,此等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1、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通知》(财会[2014]14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将变为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范范围。

该准则将导致公司原先在“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核算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转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同时追溯调整比较报表的前期比较数据。

2014年1-6月采用前期初余额/本期发生额采用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2号-长期股权投资》)采用后期初余额/本期发生额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0.001,000,000.001,000,000.00
长期股权投资211,855,194.23-1,000,000.00210,855,194.23

2、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通知》(财会[2014]8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根据该准则的要求在财务报表中进行相应披露。

3、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 的通知》(财会[2014]7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对利润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部分的列报,划分为两类:(1)后续不会重分类至损益的项目;(2)在满足特定条件的情况下,后续可能重分类至损益的项目。

4、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 的通知》(财会[2014]10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公司管理层在确定对被投资单位是否具有控制权时,必须且合理运用重大判断。公司以前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均满足该修订后准则所规定的控制权判断标准。

5、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的通知》(财会[2014]11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评估参与合营安排的情况、并执行合营安排的会计政策。

6、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的通知》(财会[2014]6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采用该准则后,公司将修订与公允价值计量相关的政策和程序,并在财务报表中对公允价值信息进行更广泛的披露。

7、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通知》(财会[2014]16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 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公司比较财务报表中披露的该准则施行日之前的信息将按照该准则的规定进行调整(有关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披露要求除外)。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根据2014年财政部陆续发布的9号、30号、33号、39号、40号、2号、41号等七项会计准则,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9月26日

股票代码:002063 证券简称:远光软件 公告编号:2014-067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无异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下简称“草案”),并于2014年8月27日披露了相关公告。

随后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将草案等相关资料报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备案,并就上述事项与证监会进行了沟通。公司于今日获悉,证监会已对公司报送的草案备案无异议。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公司将尽快按照相关程序召开董事会审议修订后的草案及摘要等相关事项,并于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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