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14年9月22日以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向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定于2014年9月25日采取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临时董事会)。会议应出席的董事6名,实际出席的董事5名。出席的有董事孙岩、陈宝国先生2名,独立董事李君发、梁仕念先生、冯琳珺女士3名。公司监事刘震、徐继奎、付振亮先生和高管人员王瑞林先生、吕云女士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公司大股东借款的议案》。
公司因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向公司大股东潍坊亚星集团有限公司借款人民币贰仟贰佰万元整,借款期一年,借款利息按年利率6%计收。本次借款属于董事会批准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办理相关的借款和还款手续。
此次借款利息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且公司对该借款事项无相应抵押或担保,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五十六条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已豁免公司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本次借款是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解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维持公司正常运转,促进公司健康稳定的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