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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9月2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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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30 证券简称:得利斯 公告编号:2014-034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暨股票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股票将于2014年9月25日开市起复牌。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拟筹划重大事项,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公司股票于2014年8月19日开市起停牌。2014年8月26日,因上述重大事项确定为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公司发布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的公告》,并申请公司股票自2014年8月26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在股票停牌期间,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展情况公告》,公告具体内容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一、本次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介绍

 为扩大公司市场布局,优化产业结构、整合优质资源,进而全面提升盈利水平,为广大股东创造利益,公司筹划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

 二、公司在停牌期间的工作进展情况

 停牌期间,公司聘请了独立的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及资产评估等中介机构,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组织各方积极对标的资产进行了详实、全面的调查工作。

 期间,公司董事会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展情况公告,认真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三、终止筹划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原因

 自停牌以来,公司会同中介机构与交易对方就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多次协商。因相关各方对相关事项的部分重要交易条款无法达成一致,同时根据中介机构在尽职调查基础上的相关意见,公司充分评估收购完成后可能存在的管理和经营风险,从保护全体股东利益以及维持上市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出发,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

 四、公司承诺

 根据《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7 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等文件的规定,公司承诺自公司披露《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暨股票复牌公告》之日起至少 3 个月不再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

 五、股票复牌安排

 公司股票将于 2014年 9 月25 日开市起复牌。公司董事会对于本次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给各位投资者造成不便之处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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