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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9月2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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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简称:中核钛白 证券代码:002145 公告编号:2014—062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四届二十六次董事会有关事项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现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会议审议议案相关的两个公告作修正,具体如下:

一、因交易所的要求,上市公司在收购资产时,标的资产各项财务指标均应以合并报表数口径披露,现将2014年9月24公告的文件《关于收购南通宝聚颜料有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55)中第三项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八)交易标的审计评估情况修正如下:

原文为“公司委托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2014年7月31日为基准日出具XYZH/2014XAA1003-1号《审计报告》。截至审计基准日,南通宝聚资产总额12,219.04万元,净资产2,659.94万元,2014年1-7月净利润89.54万元。

公司委托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14年7月31日为基准日出具沪东洲资评报字【2014】第0710227号《企业价值评估报告书》,评估结论:标的公司截止评估基准日总资产账面价值为12,219.04万元,总负债账面价值为9,559.10万元,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为2,659.94万元,评估价值为3,286.80万元,增值626.86万元,增值率为23.57%。”

现修正为: “公司委托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2014年7月31日为基准日出具XYZH/2014XAA1003-1号《审计报告》。截至审计基准日,南通宝聚合并资产总额14,409.90万元,合并负债总额12,427.34万元,合并净资产1,982.55万元,2014年1-7月合并净利润33.97万元。

公司委托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14年7月31日为基准日出具沪东洲资评报字【2014】第0710227号《企业价值评估报告书》,评估结论:标的公司截止评估基准,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为1,982.55万元,评估价值为3,286.80万元,增值1,304.25万元,增值率为65.79%。”

修正后的公告全文详细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更新后的《关于收购南通宝聚颜料有限公司的公告》。

二、因工作人员疏忽,现将2014年9月24公告的文件《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14-061)中第四项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之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中第(2)条修正如下:

原文为: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仅一项),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具体如下: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对应申报价格
议案一审议《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1.00
议案二审议《关于修改<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2.00
议案三审议《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3.00
议案四审议《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制度》4.00
议案五审议《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制度》5.00

现在修正为: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仅一项),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具体如下: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对应申报价格
议案一审议《关于2014-2015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与提供担保的议案》》1.00
议案二审议《关于修改<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2.00
议案三审议《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3.00
议案四审议《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制度》4.00
议案五审议《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制度》5.00

修正后的公告全文详细见附件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更新后的《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由此给投资者造成不便,公司深表歉意,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9月25日

附件: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召开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10月15日(星期三)上午10:00

3、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锡北镇张泾工业园区幸福路8号无锡豪普钛业有限公司会议室

4、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0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0月14日15:00 至2014年10月1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14年10月8日(星期三)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4年10月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附后)。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如下:

1、审议《关于2014-2015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与提供担保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改<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3、审议《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4、审议《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制度》;

5、审议《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制度》。

三、出席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法: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受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帐户卡;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4年10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3、登记地点: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锡北镇张泾工业园区幸福路8号无锡豪普钛业有限公司会议室

4、通信地址: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锡北镇张泾工业园区幸福路8号无锡豪普钛业有限公司办公室 邮编:214194

联系人:张成 电 话:021-60721305 传真:021-60721307

电 话:0510-83797191 传真:0510-83798559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0月15日上午 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145 投票简称:钛白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1)输入买入指令。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仅一项),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具体如下: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对应申报价格
议案一审议《关于2014-2015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与提供担保的议案》》1.00
议案二审议《关于修改<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2.00
议案三审议《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3.00
议案四审议《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制度》4.00
议案五审议《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制度》5.00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具体如下:

表决意见类型委托数量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4)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手续: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业务咨询电话0755-83239016/25918485/25918486。亦可参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的“证书服务”栏目。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0月14日下午15:00至2014年10月15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4、投票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 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成

电话:021-60721305 传真:021-60721307

电子邮箱:zhangcheng@sinotio2.com

通信地址:上海浦东新区祖冲之里2290弄展想广场1001室

邮政编码: 201203

六、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附件一: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致: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本人拟亲自 / 委托代理人 ,出席贵公司于2014年10月15日(星期三)上午10:00时整在江苏省无锡市举行的贵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股东帐号 
持股数量 

日期:2014年10月 日 签署:

附注:

1、 请用正楷书写中文全名。

2、 请附上身份证复印件和股票帐户复印件。

3、 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请附上填写好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股数:

委托日期:2014年10月 日

一、表决指示;

1、审议《关于2014-2015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与提供担保的议案》;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2、审议《关于修改<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3、审议《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4、审议《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制度》;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5、审议《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制度》。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二、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 否( )

三、本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日期:2014年10月 日

*说明: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应在本委托书签名(委托人

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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