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4年1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7.98亿元(本金及利息)及适时产生的利息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并授权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办理实施等相关事项。
2014年7月17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天津分行)签署结构性存款合同,使用41,000万元购买了结构性存款产品。详情请参见2014年7月2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日前,41,000万元结构性存款已到期(本金及利息共41,336.99万元,均已回到公司账户)。为提高资金的收益,在符合国家法规及保证投资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将继续使用到期本金及利息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经与招商银行天津分行协商,公司向其继续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
一、存款金额及存款期限
产品名称:招商银行结构性存款
产品类型:结构性存款
购买金额:人民币 41,000 万元
存款期限:47天
起息日:2014年9月17日
到息日:2014年11月03日
申购/赎回:存款存续期内不提供申购和赎回。
提前到期:存款存续期内,存款人与招商银行均无权提前终止本存款。
二、存款利率
预期年化收益率: 2.5%-4.8%
本金及利息支付:存款到期日,招商银行向存款人归还100%存款本金和应得的利息。
特此公告
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