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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9月2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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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73 股票简称:上海梅林 编号:临2014-034
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原子公司衢州梅林正广和食品有限公司
委托贷款逾期的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4年9月2日在指定媒体披露了“关于对原子公司衢州梅林正广和食品有限公司委托贷款到期的提示性公告”,详见公告编号2014-033。对于该委托贷款逾期的事项,公司所做的主要工作进展情况如下:

 1、成立了专项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确保加强领导,落实专人负责。

 2、公司内部召开了数次“关于原子公司衢州梅林正广和食品有限公司不能如期偿还委托贷款的专题会议”,落实相关工作。

 3、公司法务等部门会同招商银行有关人员对委托贷款抵押的标的资产到实地进行核实。

 招商银行在发放委托贷款时到衢州土地管理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了抵(质)押登记手续,权证载明招商银行上海川北支行作为债权人和抵(质)押权人,具有优先受偿权,且为第一顺序。目前上述资产的他项权证受益人是招商银行。按照物权法规定,招商银行可在该委托贷款到期2年内行使抵(质)押权,包括向人民法院主张实现担保权。我公司作为委托贷款中的贷款人招商银行的委托方,可通过招商银行实现上述抵(质)押权。

 4、对现有的材料进行全面梳理,与招商银行协商达成一致行动协议,依法主张权利。

 目前,公司正在积极的做一些调查、取证、协商、梳理等基础工作,根据工作的进展情况会不断的评判有利和不利的因素,本着切实维护全体股东权利的原则,采取进一步的措施,具体进展情况,公司将会在第一时间实事求是的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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