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有利于国有资本放大功能、保值增值、提高竞争力,有利于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要促进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健康发展,必须大力弘扬股权平等精神,旗帜鲜明地平等保护各类企业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实现国有股东与民营股东的互利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