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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9月22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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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公司“造富”记
——一个与“类合伙人”有关的传说
□本报记者 刘夏村

 30岁出头的张玮(化名),正在为年薪过百万而努力。

 年初,他刚刚升任“高级信托经理”。这意味着,入职两年,他的业绩就已经得到公司的认可,并积攒了自己的项目资源。按照计划,他要在今年做几单自己的房地产集合资金信托项目,如果规模做到几个亿,根据以往的经验,他今年的税前年薪就有可能过百万。然而,今年楼市的风险隐忧让信托公司的房地产业务举步维艰,寻找项目和资金都困难重重。显然,对于信托行业而言,他“来晚了一步”。

 张玮2012年进入信托行业,在此之前,庞大的社会融资需求以及“类合伙人”制度的推行,让一些信托经理人赚得“盆满钵满”,甚至“年薪过千万”的传说亦开始盛行。在巨大的金钱效应之下,不少人开始从银行、券商跳槽到信托公司。来自百瑞信托的统计显示,在张玮入行的这一年末,信托行业的人数首次突破万人,达到11546人,而从2007年开始,信托行业历年从业人数增速分别达到25%、15%、15%、28%、32%和22%。一些资深信托从业者和研究人士认为,“类合伙人”制度的推行,对信托从业人员而言,发挥了较大的激励作用,对信托行业的迅猛发展也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过度使用这一制度,则会产生故意忽视项目风险、团队稳定性差等问题。从某种意义上说,信托业近年来兑付危机之所以逐渐增多,“类合伙人”制度难辞其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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