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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9月2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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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12 证券简称:江泉实业 编号:临2014-042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公司股票于2014 年 9 月 17日、18日、19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

 ●经公司自查及征询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除公司已披露的事项外,未来三个月内,不会策划针对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介绍

 本公司股票于2014年9月17日、18日、1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公司于2014年9月12日发布了《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等相关公告,披露了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有关事项。

 2、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3、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除上述已披露的重组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涉及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未来三个月内不筹划其他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以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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