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8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分别在眉山及内江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眉山红旗连锁有限公司”、“内江红旗连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均为人民币200万元,由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占10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8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公司全资子公司眉山红旗连锁有限公司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于2014年9月12日取得了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名 称:眉山红旗连锁有限公司
注册号:511402000045937
住 所: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明星南路
法定代表人:曹世如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批发与零售业,摄影冲洗服务,家务服务,票务服务,销售:医疗器械(仅限一类和二类中不涉及行政许可的项目),在互联网上销售商品(以上经营范围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
成立日期:2014年9月12日
特此公告。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