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4年9月17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下午14:00时,会议地点为公司410会议室,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年9月17日上午9:30至11:30及下午13:00至15:00。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人) | 11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534364943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71.79% |
1、通过现场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人) | 2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股) | 534207553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71.77% |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人) | 9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股) | 157390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0.02% |
(三)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崔剑波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议案表决情况
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股数(股) | 同意比例 | 反对股数(股) | 反对比例 | 弃权股数
(股) | 弃权比例 | 是否通过 |
1 | 关于改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 534307443 | 99.99% | 57500 | 0.01% | 0 | 0 | 是 |
2 | 公司章程修正案 | 534307443 | 99.99% | 57500 | 0.01% | 0 | 0 | 是 |
3 | 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534307443 | 99.99% | 57500 | 0.01% | 0 | 0 | 是 |
应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2,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者合计持股低于5%的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股数(股) | 同意比例 | 反对股数(股) | 反对比例 | 弃权股数(股) | 弃权比例 |
1 | 关于改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 100682 | 63.65% | 57500 | 36.35% | 0 | 0 |
2 | 公司章程修正案 | 100682 | 63.65% | 57500 | 36.35% | 0 | 0 |
3 | 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00682 | 63.65% | 57500 | 36.35% | 0 | 0 |
2、累积投票情况
序号 | 监事人选 | 总票数 | 中小投资者票数 |
1 | 许临晖 | 534206765 | 4 |
2 | 马广晖 | 534206765 | 4 |
根据投票结果,许临晖、马广晖被选举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车千里律师、张明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