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以下简称“《试点办法》”)、《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1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会议规则》”)等相关规定,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锐01暂停”(证券代码:122115)及“锐02暂停”(证券代码:122116)(以下合并简称“本期债券”)债券持有人相关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4年9月17日召开,会议结果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2014年9月17日(星期三)上午10:00
2、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76号翠宫饭店三层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会议召开和投票方式:现场方式,记名投票
5、现场会议主持人: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代表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试点办法》、《募集说明书》及《会议规则》等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对象
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代理人)共计代表140个账户,合计持有有表决权的本期债券14,253,850张,占本期债券总张数的50.91%。
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代表、发行人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代表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试点办法》、《募集说明书》及《会议规则》等相关规定。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为:
议案1、《关于华锐风电科技(江苏)有限公司拟购买部分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期公司债券的议案》;
议案2、《关于要求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2011年第一期公司债券追加担保的议案》。
议案1的表决结果为:表决同意的本期债券张数为237,560张,占本期债券总张数的0.85%;表决反对的本期债券张数为13,910,900张,占本期债券总张数的49.68%;表决弃权的本期债券张数为105,390张,占本期债券总张数的0.38%。议案1未获通过。
议案2的表决结果为:表决同意的本期债券张数为14,205,290张,占本期债券总张数的50.73%;表决反对的本期债券张数为9,000张,占本期债券总张数的0.03%;表决弃权的本期债券张数为39,560张,占本期债券总张数的0.14%。议案2获得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会议的全过程由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试点办法》、《募集说明书》及《会议规则》等相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锐01暂停”及“锐02暂停”债券持有人相关会议结果》;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锐01暂停”及“锐02暂停”债券持有人相关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