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前不存在补充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通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场会议于2014年9月16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表决时间为2014年9月16日上午9:30-11:30及下午13:00-15:00。
2、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4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476,784,534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58.35 |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 | 9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1,998,196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0.24 |
3、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汉元先生主持,会议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5人,独立董事李跃建先生、程宏伟先生、姜玉梅女士均在外出差,未能参加本次会议;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杨仕贤先生由于在外出差,未能参加本次会议;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记名+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现将审议结果公告如下:
1、审议《关于确认2014年上半年投资与技术改造情况及下半年投资与技术改造计划的议案》
同意478,782,73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2、审议《关于增补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同意478,782,73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3、审议《关于2014年为控股子公司经济业务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478,782,73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三、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红霞女士、毛艳女士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