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4版:财经风云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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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9月1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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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改应明确国资产权主体

 中国证券报:说到国企和国资改革,应如何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实践?从目前看,国资如何开放是一个问题,民企的动力也是一个问题。

 樊纲:混合所有制首先要强调法治,在市场角度而言,就是经过平等协商后卖出的东西不能再收回去,不能变卦,包括不能拿资产流失的理由来收回。特别是对那些原来经营效益不好、在原有经营管理者手上并不值钱的国有资产,不能在别人拿来挣钱后就认为是国资流失,用转让后的市值来计算转让前的资产是不对的。

 在以往的一些案例中,确有不少任意反悔、破坏市场秩序的情况出现,这是对契约精神的不尊重,也是一种破坏市场法律的行为。在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过程中,这正是民企所担心的一点。

 至于怎么搞法治,在经济学层面上而言,首先要落实所有权的主体。一个尴尬的现实是,中国至今尚缺一个能代表国资国企行使所有权的机构,目前的国资委只起到管理作用。未来一旦产生这个机构并赋予其权威性,通过法律来保护公私产权就成为可能,由此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

 中国证券报:如何看待控股和参股的争论?

 樊纲:在混合所有制企业里,国资是否一定要控股?这个问题值得商榷。我认为,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最大意义,就在于让国有产权搭上私有产权的便车。因为国资、国企无论是管理和对市场的反应,以及对市场风险的承担能力都不如私企,因此,应尽可能让私人去控股。对国资而言,最重要的是能按期、按份额获得收益,在管理层面上,只要有代表参与董事会,能把国家的战略价值体现在企业决策中就可以了。

 如果不让民资具备决策权,原来的机制仍在起决定作用,对于混合所有制企业而言就没多大意义——无非是圈了一笔钱来当点缀甚至“垫背”;对民企而言,出钱而没有决策权当然没有动力,进而难以真正发挥出企业家精神。这种混合所有制改革还不如不搞。

 中国证券报:所有国企都能这么做吗?

 樊纲:混合所有制作为国资国企改革的方向,毫无疑问应当坚持并切实推进。但在改革的进程中,也要注意到很多国企规模庞大,尤其在垄断行业。对于这类国资改革,私人企业的进入程度受到外界环境和自身实力的限制,但仍应当秉持积极开放的原则稳妥推进。

 今后,包括一些油田在内的所有垄断行业都应当对民资放开,私人企业一时难以控股的,也要鼓励参与、尽快长大。当然,让竞争起到作用,就要求政府对国企和民企一视同仁,鼓励民企在垄断行业发展。这就需要政府的一些特殊政策,来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

 中国证券报:大家都在关注国家层面的国资改革方案何时能出台,有人甚至感觉现实中的国资国企改革“雷声大雨点小”。

 樊纲:对于国家层面的方案无需着急。改革需要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互动和结合,历史上很多改革都是由地方和基层发起,特别是在操作层面上。国资国企改革也好,其他一些领域的改革也好,我们都鼓励地方积极去试,希望看到更多的地方采取措施,探索出更多更好的办法来。

 对于改革的推进,我们不要看表面现象,调门高低并无现实意义,更不是最重要的。目前而言,不少地方的态度看起来虽然还比较模糊,但实际上却在积极做,只是对外低调而已。当然,到底哪里做的好、什么路子更切合实际和有推广价值,都还有待实践检验和大家去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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