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0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4年09月1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00408 证券简称:安泰集团 编号:临2014-032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没有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二○一四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4年9月10日下午2:30在公司办公大楼三楼会议室召开。

(二)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7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318,477,116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31.63%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0
参与表决的股份总数(股)318,477,116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31.63%

(三)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址http://www.chinaclear.cn)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出席情况: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董事会秘书和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序号议案内容同意票数

(股)

同意比例反对票数弃权票数是否通过
1关于与债权银行进行债务优化事项的议案318,477,116100%00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债权银行之间进行债务优化有关事宜的议案318,477,116100%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卫国和桂芳现场见证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认为公司二○一四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九月十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