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59 证券简称:齐星铁塔 公告编号:2014-061
山东齐星铁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解除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齐星铁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齐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星集团” )及其一致行动人山东齐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星创投” )的通知,获悉齐星集团、齐星创投分别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办理了购回手续并解除质押,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2014年9月5日,齐星集团将其质押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16,660,000股股份(质押时为8,330,000股,因公司实施201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转增为16,660,000股)按约定购回交易日期,已解除质押,且上述股权质押解除登记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原质押情况详见2013年9月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山东齐星铁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69)。
2、齐星集团、齐星创投分别于2014年9月5日、2014年9月2日将其质押的公司33,300,000股、15,442,130股股份,按约定购回交易日期,提前解除质押,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原质押情况详见2013年10月1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山东齐星铁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80)。
目前,齐星集团共持有公司股份91,554,67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1.97%,本次解除质押后其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数为41,594,600股,累计质押股份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45.43%,占公司总股份的9.98%。齐星创投共持有公司股份4,002,13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96%,本次解除质押后其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数为0股;累计质押股份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0%,占公司总股份的0%。
特此公告。
山东齐星铁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359 证券简称:齐星铁塔 公告编号:2014-062
山东齐星铁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年9月9日,山东齐星铁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收到公司控股股东齐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星集团” )的一致行动人山东齐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星创投” )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2014年9月4日,齐星创投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公司股份7,4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850%;2014年9月9日,齐星创投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公司股份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597%。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
(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
| 山东齐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大宗交易 | 2014年9月4日 | 6.58 | 7,440,000 | 1.7850 |
| 大宗交易 | 2014年9月9日 | 6.75 | 4,000,000 | 0.9597 |
| 合计 | 11,440,000 | 2.7447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山东齐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合计持有股份 | 15,442,132 | 3.7049 | 4,002,132 | 0.9602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5,442,132 | 3.7049 | 4,002,132 | 0.9602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合计 | 15,442,132 | 3.7049 | 4,002,132 | 0.9602 |
说明:本次权益变动前,齐星集团与齐星创投合计持有公司106,996,806股,占总股本的25.6710%;本次权益变动后,齐星集团与齐星创投合计持有公司95,556,806股,占总股本的22.9263%。控股股东齐星集团本次未减持,本次减持不会引起公司控股股东变动,同时,齐星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自本次减持之日起,连续六个月内出售的股份(含本次减持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5%。
二、股份锁定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齐星创投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上述承诺已履行完毕,本次减持未违反其相关承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在相关文件中做出过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股份变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减持后,控股股东齐星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自本次减持之日起,连续六个月内出售的股份(含本次减持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5%。
四、备查文件
1、山东齐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减持齐星铁塔股份的通知》
特此公告。
山东齐星铁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