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年9月10日,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涪陵榨菜”)收到控股股东重庆市涪陵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涪陵国投”)的承诺函。由于2013年10月9日涪陵国投对所持涪陵榨菜股份自愿追加锁定12个月(具体时间自2013年9月25日至2014年9月24日止)的限售期将满,基于对涪陵榨菜未来发展的信心,自愿对所持涪陵榨菜限售股份申请延长限售期限。具体情况如下:
一、追加股份锁定期限股东基本情况介绍
1.股东名称:重庆市涪陵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2.注册住址:重庆市涪陵区太极大道7号9楼
3.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陈凤华
5.经营范围:从事法律法规允许的投、融资业务;承担区政府的重点产业投资、重点项目投资和土地储备整治(包括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国有资产投资、运营、管理;页岩气、天然气采购销售业务的经营管理(不含管网建设、不得向终端用户供气)。
二、追加股份锁定期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类别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重庆市涪陵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8,151.00 | 40.4516% |
合计 | 8,151.00 | 40.4516% |
三、追加股份锁定期限承诺的主要内容
1.涪陵国投所持涪陵榨菜限售股份81,510,000股,自愿继续锁定12个月,具体时间于2014年9月25日起至2015年9月30日止。
2.在上述承诺的锁定期内,涪陵国投不会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上述股份,也不会通过协议、信托或任何其他安排将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授予他人行使,亦不会要求公司回购上述股份,若在股份锁定期间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使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事项,上述锁定股份数量相应调整。
3.在上述承诺的锁定期内,涪陵国投若违反上述承诺,减持涪陵榨菜股份,则减持股份的全部所得上缴涪陵榨菜,归涪陵榨菜所有。
四、上市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明确披露并及时督促涪陵国投严格遵守承诺。若涪陵国投违反承诺减持股份,公司董事会保证主动、及时要求其履行违约责任。公司董事会将在信息披露后近日内完成相关股份的申请延长锁定期限的手续。
五、备查文件:
1.涪陵国投承诺函;
2.涪陵榨菜股东追加股份限售承诺申请表。
特此公告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