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年9月10日,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第三大股东熊海涛女士的通知,熊海涛女士将其持有的公司97,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份质押给国投信托有限公司,占公司总股本的3.79%,该项质押已于 2014年9月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自2014年9月9日起至2015年3月5日止。
在此之前,熊海涛女士将其持有的公司90,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份质押给国投信托有限公司,质押期限自2013年4月25日起至2015年3月5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3年4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三大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3-014)。
2014年7月21日,熊海涛女士将其持有的公司29,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份质押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质押期限自2014年7月21日起至2015年1月20日止。
截止本公告日,熊海涛女士共持有公司股份216,241,35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45%,已办理质押的股票总数为216,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44%.
特此公告。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