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决议(详见2014年6月1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积极办理相关变更手续。本次公司《章程》修订主要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结合公司业务发展实际需求,对公司《章程》中的利润分配政策做出修订,包括重要条款及非重要条款的修订。
日前,公司《章程》重要条款的变更已获深圳证监局深证局许可字[2014]147号《深圳证监局关于核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公司章程重要条款的批复》核准;公司《章程》非重要条款的变更已履行完毕深圳证监局备案手续。
公司新《章程》将于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后正式生效,届时,公司将另行公告。
注: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3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9月10日